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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人与矿上名称与是否可以共用一个名称??? 采矿许可证的名称和公司名称相符,这两者有无关系?

作者&投稿:倚勉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采矿权人和矿山名称与提供的公章不一致可以认可合法吗~

公章必须和采矿许可证上的登记信息一致

当然有关系啦!如果采矿许可证上的采矿权人名称与你公司名称不符,那么该采矿许可证就不属你公司所有,你公司也就无权开采!

你的矿山名称是不是法人,有的公司有几个矿山,这种情况当然不能用了

不是法人,就是一个矿山名称(如XX机砖厂)。还有什么要补充的!

应该是矿山可以是采矿权人名称吧,如果按照规定的话,采矿权人是法人,那矿山名称可以依据矿权人来,也可以不同。

应该是矿山可以是采矿权人名称吧,如果按照规定的话,采矿权人是法人,那矿山名称可以依据矿权人来,也可以不同。

应该不行吧!

《采矿权人与矿上名称与是否可以共用一个名称???》
答:你的矿山名称是不是法人,有的公司有几个矿山,这种情况当然不能用了

《采矿权区域内土地证办理的权属名称必须和矿权权属人一致吗,有什么法律...》
答:实践中一般会如此,尽管理论上我认为无需一致,因为矿产资源法是很明确地规定:“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这一规定反过来似乎应当意味着,当某地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为一个特定主体时,国家仍然有权将有关矿产资源(尤其是地下矿产资源)...

《同一个矿区,其探矿权和采矿权的主体可以是不同企业吗》
答:这是绝对不可以的。因为在全国性的矿业权实地核查后(2011年以后),新立探矿权或采矿权办理过程中,要经过县级,市级,和省级国土系统的三次审查,审查第一步就是查询拟申请的探矿权或采矿权是否与其它矿权重叠,如重叠那么审查不会通过,你就无法办理,只能是缩减到不重叠为止才能继续办理。 如果,...

《采矿权人与营业证法人不一致》
答:法律主观:一、采矿权能证明所有权么采矿权,又称“矿产使用权”,是指采矿企业或个人在开采矿产资源的活动中,依据法律规定对矿产资源所享有的开采、利用、收益和管理的权利。中国《矿产资源法》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采矿权不得买卖、出租,不得用作抵押;国家保护合法的采矿权不受...

《探矿权与采矿权重叠怎么扣除,留安全距离吗?》
答:不能违法重叠和交叉设置探矿权和采矿权。但在既存的油气等非固体矿产资源的探矿权区域内,可以按规定又设立固体矿产资源的探矿权、采矿权,这是因为勘查或开采矿种的不同能有效避免矿业权冲突,具有存在的合理性。探矿权和采矿权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矿产资源法》第十九条...

《采矿权与探矿权重叠》
答:采矿权重叠外(以前最多是煤矿在采高上重叠,但目前已全部解决),不可能有再有探采重叠。(4)有个例外是,颁证机关不同导致的重叠,即建筑用砂石等矿产资源由县(市)级颁证的采矿权与部、省、州颁证的矿业权重叠,此类如果无纠纷可签订协议互不干涉,有纠纷则县(市)颁证避让部省州颁证。

《煤矿采矿权与营业执照不统一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答:当然属于违法的.你可以这样理解:有执照的无开采权,有开采权的无执照.

《采矿权界定》
答:矿区的划定对采矿权至关重要,只有经法定程序划定的区域才可进行开采。国家对某些特殊区域如国防工程、重要工业区等实施严格保护,限制非授权开采。不同所有制的矿山企业在特定矿产资源的开采上受到法律的约束,国有矿山企业在某些矿种的开采上享有优先权,而集体和私营企业则在特定条件下被许可开采。采矿权...

《矿业权转让后现矿业权人是否享有原矿业权人的权益》
答:前者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后者是指在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矿产品的权利;根据《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矿业权经依法批准,可以转让他人。矿业权的价值是矿业权人在法定的范围内,经过资金和技术的投入而形成的,应当依法...

《矿业权属性数据规范化整理》
答:为了便于与探矿权、采矿权登记数据库等现有矿政管理信息系统的衔接,本次矿业权实地核查数据项内容、字段类型及格式参照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登记数据库而确定。在数据项上,增加了实地核查发现的问题、核查人员信息等相关内容。与登记数据库含义相同的数据项其字段名称、类型及格式均与登记库保持一致;新增的数据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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