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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受侵害时怎么办

作者&投稿:柯饼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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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受侵害时,归侨、侨眷有权要求侨务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归侨、侨眷在境外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国际惯例,给予保护。  

第二十三条  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害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归国华侨联合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中规定: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和加强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侨务工作的机构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工作,并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归侨、侨眷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广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实施办法》
答:第十三条 华侨、归侨、侨眷私有房屋的所有权受法律保护。华侨、归侨、侨眷业权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报考各类学校,给予照顾录取;报考侨务部门主管的学校及华侨、港澳居民捐资兴办的学校,应当优先录取。报考大专...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是何时实施的?》
答:以及对特殊情况的紧急处理。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九条:对侵害归侨侨眷权益的行为,包括违法占用土地、侵占私有房屋、侵犯财产等,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和赔偿机制。总的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是一部全方位保护归国华侨和侨眷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确保他们在国内外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归国华侨联合会属于什么性质》
答:《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中国侨联和地方侨联代表归侨、侨眷的利益,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第二十三条还规定:“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害人有权要求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归国华侨联合会应给予支持和帮助。”侨联的性质决定了为侨服务是我们的根本...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
答:各级归国华侨联合会和归侨、侨眷依法建立的其他社会团体以及归侨、侨眷依法兴办的公益事业和企业事业单位所有的财产以及合法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侵犯、损害。第八条 归侨、侨眷接受境外亲友自愿捐赠的物资用于公益事业和接受境外亲友赠与的直接用于工农业生产、加工、维修的小型生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_百度...》
答:各级侨联可以推荐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归侨、侨眷的代表候选人。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归侨、侨眷及其境外的亲友在自治区内兴办企业、公益事业和进行其他投资,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对归侨、侨眷为自治区引进资金、技术、人才、设备及在商品出口、劳务输出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

《河南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
答:以侨资、侨汇在本省境内投资举办拥有全部资本的企业、合资经营的企业和合作经营的企业,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享有相应的外商投资企业待遇。第九条 归侨、侨眷在省内兴办公益事业,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给予支持,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归侨、侨眷接受境外亲友、团体捐赠的国家准予进口的物资直接用于公益...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2002修正)_百...》
答:受赠单位应当尊重捐赠人的意愿,不得改变捐赠用途、损坏捐赠标志,不得变卖、挪用、侵占捐赠的财产。第九条 归侨、侨眷投资企业或者公益事业的财产权、知识产权、自主经营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归侨、侨眷投资兴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为安置贫困归侨、侨眷兴办的企业,应当在同等...

《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
答:归侨、侨眷依法兴办公益事业的意愿应得到新生。对其兴办的公益事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或破坏。归侨、侨眷接受境外亲友捐赠的物资用于公益事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待遇。第十四条 归侨、侨眷合法的私有房屋的所有权受法律保护,其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各...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
答: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归侨、侨眷权益的保护工作。第五条 各级归国华侨联合会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各级人民政府和其他国家机关应当保护和支持归国华侨联合会和归侨、侨眷依法成立的其他社会团体及其所进行的合法活动,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其依法拥有的...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
答:第五条 省和归侨、侨眷人数较多的市、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归侨、侨眷代表、委员。各级归国华侨联合会依法参与推荐同级归侨、侨眷代表候选人。第六条 归侨、侨眷利用侨资、侨汇兴办企业,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归侨、侨眷利用侨资、侨汇兴办合资或独资企业的,按照中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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