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财务报表,怎么理解递延所得税资产100 合并财务报表的递延所得税
1、因为伴随子公司生产经营的不断发展,股权备查簿中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存在差异的资产或负债项目,因持续计算而形成的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进而导致暂时性差异也会不断发生改变。
在计算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期应予转回的数额后,就可以编制此类调整分录,通常所涉及的调整项目包括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所得税费用”。
2、因为这笔分录是针对2012年的,现在是编制2013年度合并报表,可以这么理解2012年的费用类已经全部结转、本年利润也结转未分配利润,所以要对2012年报表的调整只能通过“年初未分配利润”进行调整。
因为2012年还没卖出(在财务报表上一直存在,就必须要抵消),所以在对存货的原价进行了抵消就会产生了递延所得税资产。还有一个抵消分录与正式会计分录是不一样的,抵消分录不在正式报表中体现,仅仅是为了编制合并报表。
扩展资料
合并报表中存货的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
会计方面,《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消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税务方面,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现行税法要求母子公司之间内部交易形成的内部销售利润需要征税,不得合并纳税。而从集团公司角度看,存货内部交易是把存货从一个地方搬运到另一个地方,若未对外销售,集团公司整体不会出现增值,在期末编制合并报表时,需要抵消内部未实现销售损益。
按照有关规定,合并报表中没有售出的存货形成的内部销售利润属于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需要对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抵销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递延所得税
1、因为首先作为甲公司个体这个会计主体来说,对乙公司的坏账准备25万元,在甲公司的个别报表上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6.25万元(25*25%),分录为: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6.25万
贷:所得税 6.25万
2、其次,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因为甲公司是乙公司的母公司(100%),则他们之间的关联交易要抵销,这个除了要抵销应收款和坏账外,还有抵销递延所得税资产,即做以下分录:
借:所得税 6.25万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6.25万
首先明确合并报表中不认可内部债权,自然不存在相关的坏账准备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因此连续编制合并报表时,应将上年个别报表中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继续抵销,调整其对年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
然后将个别报表中当年由内部债权变动引起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相应抵销,即:个别报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调增,抵销分录中则冲销;个别报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调减,抵销分录中则转回。
例4:甲公司是A公司的母公司,2013年末甲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中有300万元为应收A公司账款,相应坏账准备为20万元,其中年初坏账准备余额为16万元、本年补提4万元。
分析:由于甲公司与A公司为一个整体,合并报表中不应确认内部债权,在个别报表中为内部债权计提的16万元坏账准备自然就不存在,由此产生的4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当然也要抵销。
在连续年度编制合并报表时,要将上年个别报表中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合并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抵销,并冲销当年个别报表中因内部债权变动引起的1万元(4×25%)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减变动额。
抵销分录如下:
借:应付账款300;
贷:应收账款300。
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6;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16。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4(16×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4。
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
贷:资产减值损失4。
借:所得税费用1(4×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1。
扩展资料: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资产。
根据税法规定可用未来年度税前利润弥补的亏损产生的所得税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和暂时性差异相对应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将来可用来抵税的部分,是应该收回的资产,所以对应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是由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对于影响利润的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该调整“所得税费用”。
例如会计折旧小于税法折旧,导致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如果产品已经对外销售了,就会影响利润,所以递延所得税负债应该调整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如果暂时性差异不影响利润,而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则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该调整资本公积。
例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按照公允价值来计量的,公允价值产升高了,会计上调增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并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因为不影响利润,所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不能调整所得税费用,而应该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递延所得税资产
1、因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100,是合并会计报表调整甲公司销售利润产生的所得税(2000-1600)*25%=100。
要明确合并报表中不认可内部损益,以及不存在相关的坏账准备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因此连续编制合并报表时,应将上年个别报表中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继续抵销,调整其对年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然后将个别报表中当年由内部债权变动引起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相应抵销。
2、例题中描述的没错,是递延所得税负债250。
因为资产评估增值1000万元,同时产生了相应的纳所得税义务,只是资产并没有离开企业,当该资产实际处置时才需要纳税,由此产生的纳税义务,形成了递延所得税负债,这部分将来要支付给税务机关。所以评估增值的净资产为1000-250=750万元。
扩展资料
不管是合并报表层面还是个别报表层面,递延所得税都是将资产负债表日资产的税法上的账面价值,也可以称为计税基础与会计准则确定的资产账面价值进行比较,若两者间存在差异,且这种差异符合计量准则条件时,一定会被报表中确认与列示。不管是合并报表层面还是个别报表层面,资产的计税基础不发生变化。
在合并报表层面只要抵消了合并主体间的债权与债务时,自然需要抵消个别报表中对内部债权计提的坏账准备,自然需要全额抵消个别报表层面的递延所得税。合并报表层面的处理更像是消除个别报表中因该内部债权产生的所有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并财务报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递延所得税
首先明确合并报表中不认可内部债权,自然不存在相关的坏账准备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因此连续编制合并报表时,应将上年个别报表中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继续抵销,调整其对年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然后将个别报表中当年由内部债权变动引起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相应抵销,即:个别报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调增,抵销分录中则冲销;个别报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调减,抵销分录中则转回。
例4:甲公司是A公司的母公司,2013年末甲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中有300万元为应收A公司账款,相应坏账准备为20万元,其中年初坏账准备余额为16万元、本年补提4万元。
分析:由于甲公司与A公司为一个整体,合并报表中不应确认内部债权,在个别报表中为内部债权计提的16万元坏账准备自然就不存在,由此产生的4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当然也要抵销。
在连续年度编制合并报表时,要将上年个别报表中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合并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抵销,并冲销当年个别报表中因内部债权变动引起的1万元(4×25%)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减变动额。
抵销分录如下:借:应付账款300;贷:应收账款300。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6;贷:年初未分配利润16。借:年初未分配利润4(16×25%);贷:递延所得税资产4。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贷:资产减值损失4。借:所得税费用1(4×25%);贷:递延所得税资产1。
1、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00贷:所得税费用 100,这个分录是合并会计报表调整甲公司销售利润产生的所得税(2000-1600)*25%=100。因为是商品并没有实现真正的销售,只是在内部转移,甲公司的销售收入、成本、坏账准备和所得税费用都要抵消;
2、例题1描述的没错,是递延所得税负债,评估增值1000万元,这是资产,同时产生了相应的纳所得税义务,只是资产并没有离开企业,当该资产处置时才纳税,由此产生的纳税义务,记录在递延所得税负债,将来要支付的。这评估增值的净资产为1000-250=750万元。
股权收购中 1.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2.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3.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因此,甲取得乙公司的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为公允价值5000万元,而资产账面价值为4000万元小于计税价格5000万元 因此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000*.25=250万元
相关具体规定见
财税[2009]5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