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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第二章  生育保险费的征缴

作者&投稿:米裕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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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毕节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用人单位需要严格遵循相关法规进行操作。首先,根据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变更、缴费和注销等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需在规定时间内处理这些申请。


缴纳方面,第九条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应以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总额的0.5%为基数缴纳生育保险费,而职工个人无需承担这部分费用。


缴费时间是每月一次,第十条详细说明,参保单位需按照《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每月按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生育保险费数额。经经办机构审核无误后,应在每月20日前全额缴纳次月的生育保险费。


至于生育保险基金的构成,第十一条列出了几个重要来源:一是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这部分是基金的主要构成部分;二是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反映了基金的稳健运营;三是滞纳金,是对未按时缴费单位的财务惩罚;四是财政拨款,体现了政府对生育保险的财政支持;最后,依法纳入基金的其他资金也是基金的重要补充。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州、地)级统筹工作的意见》(黔人社厅发〔2010〕42号),制定《毕节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该《办法》于2012年2月16日由毕节市人民政府以毕府通〔2012〕8号印发。《办法》分总则、生育保险费的征缴、生育保险待遇、法律责任、附则5章32条,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原地直及各县(市、区)生育保险办法及相关政策同时废止。



《毕节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第四章 法律责任》
答:毕节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法律责任在第四章中得到了明确规定。根据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于不履行生育保险义务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进行严厉的处罚,确保制度的严格执行。第二十六条规定了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若存在出具虚假证明或伪造收费凭证...

《毕节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答:毕节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旨在确保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得到保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毕节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所有位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称“用人单位”...

《毕节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第三章 生育保险待遇》
答:毕节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第三章详细规定了生育保险的待遇内容。主要内容如下:第十二条中,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旨在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经济支持。第十三条提到,女职工在符合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期间,除工资外,可享受生育津贴,其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

《毕节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第二章 生育保险费的征缴》
答:根据毕节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用人单位需要严格遵循相关法规进行操作。首先,根据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变更、缴费和注销等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需在规定时间内处理这些申请。缴纳方面,第九条明确指出,用...

《毕节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第五章 附 则》
答:毕节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管理中,参保职工在遇到权益问题时,有明确的解决途径。如果对经办机构支付的生育保险待遇有疑虑,可以在待遇发放后的30天内向经办机构提出复查申请,这是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生育保险费的缴费比例和待遇标准会根据毕节市的经济发展以及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进行调整。这一调整由市...

《毕节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答: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健,均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的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城镇职工生育保险...

《毕节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毕节市人民政府通知》
答:通知要求,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以及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以及市直各部门和各直属机构,务必对《毕节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进行详细研读和认真执行。政府希望通过这一暂行办法,确保生育保险政策在全市范围内得到有效的实施和普及,为城镇职工提供稳定、公正的生育保险服务。实施时间为二○一二...

《怀孕离职还能领取生育津贴吗最新规定如下》
答:可以,但这个政策目前并没有全国实施,具体以用户所在地规定为准。举个例子,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在6月15号发布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毕府发〔2023〕9号)》,该办理明确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也能报销生育保险,领取生育津贴。简单理解,就是毕节市女性职工怀孕后...

《毕节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
答:毕节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中,法律责任主要针对用人单位和个人在医疗保险管理中的违规行为进行了详细规定。对于用人单位的违规行为,如将非本单位人员纳入保险范围或弄虚作假,将面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处罚,依据《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未按时足额缴费的,将被要求...

《毕节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第八章 附 则》
答:毕节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附则部分详细规定了相关条款。第四十七条明确了工资的计算依据,即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包括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的通知。本人工资则是指职工在申报缴费前或基数变更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足12个月则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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