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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抵押的物权变动模式

作者&投稿:房阀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受理变更登记申请文件后,应当当场在《动产抵押变更登记书》上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并注明盖章日期。

《动产物权变动的法定公示方法是()》
答:原则:①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律以登记作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其公式是:生效的法律行为+处分权+登记_物权变动;②其适用范围包括:不动产物权(所有权、抵押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抛弃、不动产买卖(《物权法》第9条)、不动产赠与(《物权法》第9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特殊动产是登记生效还是登记对抗》
答:法律主观:动产质权是登记对抗。动产的物权变动以“交付”为生效要件,以“登记”为对抗要件,因为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未经登记,是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

《动产物权的权利变动通常自什么时发生效力》
答:动产物权的权利变动通常自交付时发生效力。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经济用途和经济价值的物,如金钱、有价值的物品等,动产物权的权利变动一般遵循交付主义。中国的动产善意取得的制度设计,亦应遵循债权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模式的一般规则,即以有效的债权合同为基础,并结合交付和登记始发生物权变动。因此,...

《动产和不动产物权转移的不同》
答:一、产权转移要求不同 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2、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产权转移时间不同 1、不动产物权转移应以产权登记为准。2、动产则在交付后产权即发生转移。

《物权变动的无因性》
答:原则:①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律以登记作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其公式是:生效的法律行为+处分权+登记_物权变动;②其适用范围包括:不动产物权(所有权、抵押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抛弃、不动产买卖(《物权法》第9条)、不动产赠与(《物权法》第9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我国物权变动的区分原则》
答:动产担保物权,指以动产为标的物而设立的担保物权,如动产抵押权和动产质权;不动产担保物权,指以不动产为标的物而设立的担保物权,如权利质权和权利抵押权;非特定财产担保物权,指以内容经常变动的财产为标的物而设立担保物权,如企业担保(浮动担保)等等。4、以担保物权的构造形态的不同为标准,担保物权...

《抵押权、债权、物权变动的问题。 不需登记生效的动产抵押,未登记不得对...》
答:此处指的是物权的变动效力,即抵押权的效力。1、未登记的情况下,转让给善意第三人的,合同有效,物权变动。因为未登记的抵押权,对善意第三人没有法律效力。2、已登记的情况下,转让给善意第三人的,合同有效。但物权不变动。因为,双方只要意思表示一致,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合同即为有效。因该...

《不动产抵押登记和动产抵押登记都是对抗第三人?》
答:不动产抵押登记采公示生效主义,而动产抵押登记采公示对抗主义。在我国,不动产抵押登记同时需要债权意思表示和登记、交付,才构成完整的物权变动,同时要求有权处分和有效合同。而动产抵押登记采公示对抗主义,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法律分析对于不动产抵押登记,根据...

《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
答:一、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 对于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特殊动产,其所有权的移转仍以“交付”为要件,而不以登记为要件。但登记具有对抗效力,如果交付后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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