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网 导航

接受货币一方法院管辖的法律依据

作者&投稿:善聪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根据华律网显示的信息得知,该案例的法律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接受货币一方法院管辖的法律依据》
答:根据华律网显示的信息得知,该案例的法律依据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质量要求不明确...

《接受货币一方法院管辖的法律依据》
答:接受货币一方法院管辖的法律依据于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当合同发生纠纷原告为了便利会尽可能选择自己一方所在地,所以当被告住所地与原告住所地不一致时...

《接受货币的一方怎么理解》
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

《接受货币一方法院管辖的理解与适用》
答:法律分析:属于合同纠纷,可由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接受货币一方法院管辖的理解与适用》
答: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

《接受货币的一方怎么理解》
答: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的解释》 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

《接收货币一方可否由接收货币一方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答: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

《承揽合同未履行能否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法院受理》
答: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

《接受货币一方法院管辖的法律依据》
答:对于民间借贷案件,在按照合同约定或交易习惯不能确定合同履行地时,应当将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确定为合同履行地法院进行管辖;但是对于如何确定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的接受货币一方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因在民间借贷案件中纠纷双方当事人承担的给付义务所指的对象均为货币,出借人应履行的主要合同义务是将约款...

《如何理解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
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法》 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

   

返回顶部
本页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若有相关事宜请照下面的电邮联系
感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