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被校园凌霸刺伤3人,这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害? 少年被15人校园霸凌,反击刺伤3人是正当防卫吗?
是正当防卫。2019年5月17日,湖南省吉首二中,不满15岁的初二学生蒋华被数名学生带至厕所,同校的15名同龄学生对其进行围殴。混乱中,蒋华从衣袖拿出事先准备的折叠刀乱舞,刺伤了3人,其中两人为重伤二级,另一人为轻微伤。2020年7月6日,蒋华被羁押近11个月后,吉首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蒋华构成正当防卫,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故意伤害罪不成立,蒋华无罪。
吉首市人民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孙某彬与蒋华“约架”与事实不符,“孙某彬等人以‘有事商量’为由,将蒋华喊到厕所,在厕所里,孙某彬说‘我要打你,你怎么办’,该行为不是约架,而是一种欺凌行为。这个时候无论蒋华怎么回答,都不能改变他被欺凌的这一事实。”
对方7人将蒋华喊到厕所,蒋华去厕所打斗不是自愿主动的,而是在多人的胁迫下,经过两次催促才去的。陈某林先动手勒住蒋华的脖子,并将其摔倒在地,然后骑坐在蒋华身上进行殴打,其他人也上前进行围殴。在此情况下,蒋华出于反抗自卫,乱舞手中的折叠刀,将多人刺伤。蒋华是在被他人殴打、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被迫实施的自卫反击。
整个事件的发展过程中,蒋华始终处于一种被动的、被欺凌的孤立无助状态,从打架的犯意和伤害行为的事实,都是被动的、被迫的,虽然其间蒋华问过“你们谁先来”,事后也讲过“你们在座的都是弟弟,是垃圾”之类的话,但不能改变其被欺凌、被霸凌、被动应对的状态及整个事件的性质。
扩展资料
案发详细经过
案发时,距蒋华的15周岁生日还差一个月。他是吉首市二中的一名初二学生。因在一次春游时蒋华与同班女同学讲了几句话,一名同年级外班的男生胡某便认为蒋华“招惹了他女朋友”,胡某要求蒋华给他买一包烟赔礼道歉,否则就要打他。
蒋华花7块钱买了一包香烟给了胡某,胡某嫌烟不好没有收,遂起了要打蒋华的意图。蒋华还与同班同学孙某彬性格不合,曾发生过口角。
2019年5月17日上午早读前,孙某彬等人将蒋华喊到男厕所“商量事情”。到了厕所,孙某彬对蒋华说,“我要打你,你怎么办”;蒋华回应,“要打可以,但不要在学校里打,放学后到外面单挑”,之后两人回到教室早读。
早读后,蒋华上厕所时,胡某、孙某彬等五六名学生也在上厕所。孙某彬叫蒋华过去,但蒋华不愿意过去。一名身材较胖的学生强行拉拽蒋华过去,有人踢了蒋华一脚后,有人说“上课了”,胡某等人便离开了。
上午第二节课后,孙某彬在厕所又遇到胡某等人,便告诉胡某“烦躁蒋华,要打他”。孙某彬问胡某“帮不帮忙”,胡某便提起蒋华“欠他一包烟”,说“中午不给就要打他”。
午饭后,孙某彬、胡某等15名学生在厕所里再次相遇,达成了“要打蒋华”的决定。当孙某彬提出“放学后与蒋华单挑”的意图后,胡某等人说,“要打就中午打,放学后懒得等人。”
随后,孙某彬等7人来到教室喊蒋华,其余8人则在厕所等候。龙某深等3人首先进教室喊蒋华去厕所,蒋华不予理会;孙某彬见状便去喊蒋华,并说“如果你不去,我们就要强行把你带过去。”
蒋华被迫跟着孙某彬等人去厕所,并将一把事先放在课桌内的折叠刀(非管制刀具)藏在右手衣袖内。到了厕所后,胡某、孙某彬等15人将蒋华围了起来。多名参与围殴蒋华的学生讲述,陈某林走上前,用左手勒住小蒋的脖子,蒋华一下就被摔倒在厕所的地上,同时陈某林也被蒋华拉倒在地,两人扭打在一起。
接着,其余学生一拥而上,对蒋华拳打脚踢。遭遇众人围殴后,蒋华拿出事先藏好的折叠刀乱舞,将陈某林的腰部左侧、背部捅伤,将吴某的左大腿划伤。
殴打大约持续了一分钟,围殴的学生停手散开。蒋华从地上爬了起来,背靠厕所蹲坑的矮墙,无力地坐在地上。这时,另一名学生陈某涛从背后掌掴蒋华,蒋华转身向陈某涛捅了一刀。其余学生再次一拥而上,打了一阵后散去。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初二男生被15名同学围殴刺伤3人,法院认定系正当防卫
好好反思,为什么结成帮派合伙欺负人,就想压制占胜别人!那别人的人生自由就可侵害,后果看谁不顺眼就要颜色看看,这样心理下去后果难料。
多人围殴一个人,性质太过恶劣!如果是你家的孩子被人这样欺负,那怎么办?
我觉得就是正当防卫!就是要敢于同恶势力做坚决的斗争!这样以来,学校的霸凌事件就会减少!再看美国对我国的欺凌,难道我国就不能做好反抗吗?一样的道理!如果没有众多人的欺凌行为怎么会发生刺伤人的事件?所以对待欺凌霸权坚决说不,坚决予以反击!
不管是成年人还是学生,看别人不顺眼,就可以上去打人家几巴掌,打不过叫一帮人围殴,有天理吗,有王法吗?他们不去欺凌别人,能挨刀子吗?支持法官的判决,支持孩子的反击。如果你不用小刀伤了他们三个人,吓唬住他们的殴打行为,现在在医院里受伤、致残、甚至死亡的就是你。想一想你的家人、亲人又该咋办,你也是父母生养的孩子,凭啥要忍气吞声的活着。
其实小蒋在伤人前先拿刀试威了,但就算这样欺凌他的人还是选择冲上去了。明知道冲上去会受伤,还是选择冲上去,如果不冲上去不就啥事都没有了?而且就算小蒋不拿刀试威,而选择直接刺人,我要是在欺凌者的立场上就直接开逃了。所以小蒋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伤人,而是为了吓人或者是防守。
十五人围殴一人,稍有不慎击中要害命丧黄泉,孩子奋起反抗,刺中三人终止围殴,保全性命,实属正当防卫!天理昭彰,大道通天,谁说孩子不是正当防卫,把他拉出来十五人殴打他试试!
校园霸凌被你说成是约架,敢于一挑十五被堵在绝地也是一种超凡的勇气,搞得我还以为是一个人围殴十五个人。如果你和你的孩子有一天遭遇这种情况,不知道你还能不能这么淡定的把被围殴定性为约架。在国内,校园霸凌已经是非常的严重的问题,你看不到只能说是你的生活圈子里没有这方面的信息进入,比较安宁。徒手侵害的后果可大可小,小了也就是几块淤青,重了就很难说了,可以在网上搜一下这两年被校园霸凌徒手围殴致死的案例,写文章没问题,但请做一些调查研究,别轻易发表意见,特别是无证据支持的猜测性的意见,原则性问题不容有错。
最后一点,普通人在高压对抗状态下是无法正常思考和控制自己的精细动作和行为尺度的,没有危机应对经历的人是无法想象那种感觉的,更何况这种没有受过防卫训练的学生,换成你也是一样。另外检察院的抗诉理由实际上站不住脚,要求当事人在被围殴时向老师求助,简直是天方夜谭,没听说过围殴一个人的时候,会在打他的同时给他报警的机会。至于打完了再报告给老师,可能他已经永远没有机会了。小孩子缺少父爱心智发展不成熟,可能是经常被欺负,又不想让妈妈担心,才随身备刀,只是为了自卫。那些人不去招惹他,自然不会受伤。 至于为什么不找老师?这问题就复杂了。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为什么会出现校园霸凌这种现象? 每个相关的家庭和学校都应该好好反思一下。
小蒋是外地来的插班生,说话的语音都不同,同学们讲本地方言,小蒋说普通话。小蒋在学校曾经被欺负几次,找个老师没有解决根本问题,反而欺负得更重。这是明摆的校园暴力,欺负外地学生的行为。并且那十五个学生为首的在学校吸烟,交什么男女朋友,拉帮结派。在学校横行霸道,欺负弱小,肯定是习惯了。十五个人对一个人,被打的人随时都可能有生命危险,不拼命反抗,难道等着打死吗,法律不能站在谁受伤谁有理的上面。这个绝对的正当防卫。
这亊无可争议一一正当防卫!检察官还提出抗辩,非疑所思,若非业务水平太差,就是有其他原因。从网友所谈,刀是小蒋随身携带的。若如此,可推他已不止一次遭受欺凌了,忍无可忍才出刀自卫。十五人霸凌同学,这要是成年人就属于黑社会性质了。15:1,被加害人已经忍无可忍,完全是正当防! 小蒋同学反击丝没错!不反抗就是助长坏人做恶。不管用何物防身而伤到15个恶徒都是正义之举。否则15人群殴一个人,请问检查长先生你知道后果会怎么样?!多人群殴你一个人,你会如何? 彻查此案!是否有猫腻?各级公安司法检查院学校教师一处不露细查清楚,严惩不贷。
查查那些学生的背景,那么多人打一个,不采取手段,能逃命吗?如果孩子有父亲,他们敢吗?孤儿寡母受欺负,这绝不是个例,地球人都知道,谁来保护这些可怜人?这是男孩子,如果被打的是一个没有反抗能力的女孩子,认命吗?
一人被校园凌霸刺伤3人,从被欺凌的的规模来说刺伤3人其实也偏于正当防卫,要不是有小刀子这位当事人可能已经睡在医院了。
被校园凌霸刺伤3人,这位受害者其实也是很无奈的,自己被校园暴力反而被告上了法院;其实这件事上正当防卫的因素应该是更大的,毕竟他面对的不是几个人,而是十多个人啊!
一、湖南少年被校园凌霸刺伤3人事件中,携带刀子的他确实有一定的错误校园暴力这个问题,其实一直都会出现在生活中,而湖南少年被校园凌霸刺伤3人这件事中也是校园暴力的问题。
了解过这件事会发现,其实这位受害者是被逼到厕所中去的,然后足够有15名的侵害者计划对其施暴;然后这位受害人从身上拿出了小刀,在打斗的过程里面刺伤了3个同学,那么这位学生的行为错误了吗?确实,学校是不允许携带刀子的,他的行为确实有问题,可我们要意识到这件事最重要的是“15名人施暴”。
二、这件事中涉及的侵害者其实有足够15个人,这样的规模下少年是完全没有寻找帮助的可能相关部门对于湖南少年被校园凌霸刺伤3人这件事,会认为有故意伤害行为,因为他没有寻求老师的帮助。
要知道这位学生应该不是第一次被欺凌的,最初的他可能以为只是几个人之间的事情,所以没有寻求帮助;而且他是被威逼到厕所,期间几乎没有任何时间去寻找老师的帮助,最重要的是谁能保证他找到老师就有用?要知道在一些比较差的学校老师是完全不会理会学生的问题的,检察院的判断真的让我们觉得很奇怪。
对于这件事,你觉得这位少年的行为是故事伤害吗?
这是属于正当防卫,该学生当时被十多人围上去拳打脚踢,情急之下才拿出刀刺伤了围攻的同学,这符合正当防卫的认定。
正当防卫。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在被霸凌过程中可以采取适当的方式予以反击。
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害,具体要看法院如何判决。根据最高法的最新消息,正当防卫的限度已经放宽。参照女摊贩使用菜刀砍城管被判定为正当防卫的案件,本案属于正当防卫。
这应该算是正当防卫,因为这并不是主动寻衅滋事,是被动的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