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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初二少年刺伤校园霸凌者被羁押336天,获无罪后申请国家赔偿近330万元

作者&投稿:柏昂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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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湖南吉首“初二少年遭15人围殴反击刺伤3人”一案当事人小蒋的祖父蒋佑华从老家湖南邵东市,来到吉首市人民检察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
12月14日,小蒋祖父向吉首市人民检察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
蒋佑华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小蒋本人不愿再来到吉首这个“伤心之地”,因此由祖父及代理律师代为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在申请书中,小蒋向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提出了近330万元的索赔诉求,其中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3.7万余元、丧失受教育权及青春损失10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元等。
小蒋申请国家赔偿总计近330万元
根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19年5月17日,湖南湘西州吉首二中的男厕所内,彼时尚未年满15岁的初二少年小蒋,遭到同年级15名学生的殴打。在混乱中,小蒋拿出一把事先准备好的折叠刀乱舞,刺伤了围攻他的3名学生。
2020年7月6日,吉首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小蒋是在被他人殴打、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情况下,被迫进行自卫反击,属于正当防卫,判处无罪。
但吉首市检察院随后抗诉,认为小蒋并非孤立无援,可以向师长求助而未求助,不属于正当防卫。检方认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时隔两年后,2022年11月9日,上级检察院认为,吉首市检察院的抗诉不当,决定撤回抗诉。这意味着,小蒋最终摆脱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成为无罪之身。
红星新闻记者获悉,从2019年8月被刑事拘留,至2020年7月一审判决无罪后被释放,小蒋被羁押了11个月,共计336天。
12月14日,小蒋代理律师、北京天平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永红向红星新闻记者介绍,被错误羁押时,小蒋是一名年仅15岁、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初二学生,因为错误羁押、错误抗诉,小蒋的学业被迫中断,原本成绩优秀的小蒋最终学习跟不上、丧失了进一步接受教育的机会。
王永红说,因此,经与小蒋及其亲属沟通,向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提出了“丧失受教育权、人生轨迹改变以及青春损失等赔偿金100万元”的诉求。
根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小蒋时任班主任证实,案发前小蒋的学习成绩在全年级中等偏上,数学成绩尤其好。小蒋本人也说,他还曾考过全班第一,但在案发后,由于被羁押11个月、获释后两年多一直背负“犯罪嫌疑人”身份,心理压力过大,最终无奈离开了校园。
在国家赔偿申请书中,小蒋提到,错误羁押及错误抗诉,致使其大好青春被耽误;多年诉讼缠身,最终扼杀了这名少年希望以求学用知识改变命运的人生愿望,人生轨迹因此被彻底改变。
“如果没有发生这些事,我也许能考上重点高中,现在也和同龄人一样在准备高考了。”
12月11日,小蒋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说,走出看守所后,他曾回到老家中学继续学习,但也因此前的遭遇被部分同学歧视、孤立,最终无心学习,中考成绩不理想的他后来去了当地一所职校。小蒋说,在职校期间,他同样因心理压力过大,最终选择辍学,先后在当地从事过餐厅服务生、酒店服务生、网吧管理员等工作。
红星新闻记者还获悉,除索赔丧失受教育权及青春损失100万元外,小蒋还提出了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3.7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元、亲属为维权造成的误工费等16万元的索赔诉求。
“孩子的一生已经被改变了,无论赔偿多少钱,也难以弥补这些损失。”12月14日,小蒋祖父蒋佑华对红星新闻记者说,除了索取经济赔偿外,他们还要求吉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启动追责程序,对相关办案人员办理错案的行为进行追责或移送纪委监委。
12月14日,吉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了小蒋的国家赔偿申请材料。
红星新闻记者王剑强发自湖南湘西州
案件回顾
湖南被霸凌少年遭15人围殴刺伤3人,一审被判无罪检方抗诉两年后终撤回
小蒋
小蒋一家终于等来了最终的结果:检察院撤回了抗诉,小蒋成为了无罪之身。
2019年5月17日,湖南湘西州吉首二中的男厕所内,彼时尚未年满15岁的初二少年小蒋,遭到同年级15名学生的殴打。小蒋在混乱中拿出一把事先准备好的折叠刀乱舞,刺伤了围攻他的3名学生。
2020年7月6日,吉首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小蒋是在被他人殴打、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情况下,被迫进行自卫反击,属于正当防卫,判处无罪。
但吉首市检察院随后抗诉,认为小蒋并非孤立无援,可以向师长求助而未求助,不属于正当防卫。检方认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时隔两年后,2022年11月9日,上级检察院最终认为,吉首市检察院的抗诉不当,决定撤回抗诉。
小蒋伤人时使用的折叠刀
遭15人围殴
初二少年用小刀反抗刺伤3人
2019年5月17日,那天在吉首二中校园内发生了一起伤人事件,改变了小蒋的人生轨迹。
当天中午,学校男厕所里,还差一个月满15岁的小蒋,被同年级的15名学生围着:对方一人上前,将小蒋摔倒在地,随后十余人一拥而上,对他拳打脚踢。
混乱中,小蒋拿出一把事先准备好的折叠刀乱舞,刺伤了围攻他的3名同学。其中,两人为重伤二级,另一人为轻微伤。
根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经小蒋时任班主任证实,小蒋是从外地来吉首上学的学生,曾多次遭到当地多名学生的排挤、欺凌。
案发前不久,小蒋与同班女同学讲了几句话,被胡某认为“招惹了他女朋友”;胡某要求小蒋给他买包烟赔礼道歉,否则就要打他。
对此,小蒋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花7元买了一包红旗渠牌香烟,但胡某嫌烟“太差”,没有收下。
双方发生冲突所在的男厕所
事发当天上午,另一名与小蒋有“过节”的学生孙某彬在厕所遇到胡某等人。两人商量之后,都决定要打小蒋,并打算把小蒋喊到男厕所殴打。
2020年9月,小蒋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曾回忆,当他明确拒绝去厕所后,孙某彬“威胁我说不去的话,到了学校外面喊社会上的人打我”;于是,小蒋从课桌内拿出一把折叠刀,藏在右手衣袖内,跟着孙某彬等人去了厕所。
根据小蒋的供述,折叠刀是事发前一天,一名同学丢在他桌上的,“前一天胡某来找我说要打我,很多同学过来问我怎么回事,其中一人把刀丢在我桌上,我就收了起来。听到胡某说要打我,我一直坐在位子上沉默,不知所措,没有抬头看,所以不知道是谁把刀给我的。”
判决书内容显示,在男厕所,一名学生率先将小蒋撂倒在地后,其余14人一拥而上,对着小蒋拳打脚踢。根据一审判决书,受到众人殴打的小蒋,拿出事先藏好的折叠刀乱舞。
一审认定正当防卫后
检方抗诉称构成故意伤害罪
在吉首市法院看来,这是一起以孙某彬、胡某为首的“以多欺少、以众凌寡的校园暴力案件”。
法院在判决书中表示,孙某彬仅以“烦躁小蒋”为由殴打小蒋,胡某以“小蒋和他所谓的‘女朋友’讲了几句话为由”殴打小蒋,孙某彬、胡某的行为并不是约架,而是典型的欺凌、霸凌行为。
“小蒋是在被他人殴打、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被迫实施的自卫反击。”吉首市人民法院称。
针对小蒋事先准备折叠刀的行为,法院认为,使用为预防不法侵害而携带的防范性刀具,不影响正当防卫的成立,“小蒋在被告知要被打、且早读下课后已被多人推搡踢拽、被多人胁迫到厕所的情况下,为预防不法侵害而携带了一把非管制折叠刀,这一行为的目的,不是为了实施故意伤害,而是为了对可能发生的不法侵害进行的防卫准备。”
同时,法院还认为,小蒋的反击行为没有超出必要限度,在反击、反抗的过程中,刺伤了对他实施暴力侵害的陈某林、陈某涛后,并未再继续实施伤害行为。
吉首市人民法院称,整个事件的发展过程中,小蒋始终处于一种被动的、被欺凌的孤立无助状态,从打架的犯意和伤害行为的实施,都是被动、被迫的,虽然期间小蒋问过“你们谁先来”,事后也讲过“你们在座的都是垃圾,是弟弟”之类的话,但不能改变其被欺凌、被霸凌、被动应对的状态及整个事件的性质。
法院认为,小蒋系受校园欺凌对象,孙某彬、胡某、陈某林等15人都是去殴打小蒋或者去“撑场子”,小蒋被十余人围殴时进行自卫,造成实施欺凌的同学受重伤,这一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2020年7月6日,吉首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小蒋犯故意伤害罪的理由不成立,判处小蒋无罪。
吉首市法院的无罪判决结果,未被检方认同。2020年7月16日,吉首市检察院向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要求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小蒋刑责,“本院依法审查后认为,该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定性错误、适用法律错误。”
吉首市检察院认为,案发当时处于学校这一特殊环境内,小蒋并非孤立无助,可以寻求老师的帮助,可以给家长反映,甚至可以坐在教室内对对方的无理要求置之不理;但小蒋没有采用上述正当合法的维权途径来保护自己,而是准备刀具用于斗殴,“被动应约,不能成为正当防卫的合理前提。”
法院准许检方撤回抗诉
抗诉两年后上级检方撤回
终获无罪但人生轨迹已改变
2022年11月14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小蒋爷爷处获悉,日前,他们收到了湘西州中院作出的《刑事裁定书》,检方已经撤回了抗诉。
红星新闻记者从该《刑事裁定书》中看到,湘西州中院在审理过程中,湘西州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决定撤回抗诉;11月9日,湘西州中院作出裁定,准许检方撤诉,吉首市法院此前无罪判决自该《刑事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1月14日,小蒋爷爷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从案发到无罪判决最终生效,他们等待了3年多的时间,这3年,对一家人而言“是一个非常大的煎熬”。
根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小蒋一家是湖南省邵东人,小蒋3岁时,父亲因病去世,母亲在吉首市打工,小蒋从小跟着爷爷奶奶长大。
根据小蒋时任班主任、吉首二中的数学老师石英利的讲述,案发之前,小蒋不是调皮捣蛋的学生,成绩在班上能排十来名,在全年级也是中等偏上,数学成绩尤其好;平时午休期间,石英利会把小蒋和其他一些数学成绩好的学生带到办公室辅导功课。
但在案发以后,少年的人生轨迹就此改变了。2019年8月7日,小蒋被刑拘,直到2020年7月法院一审作出正当防卫的无罪判决后才走出看守所,被羁押了近11个月。
小蒋爷爷向红星新闻记者说,他带着小蒋回到了老家上学,但因为羁押11个月学习已经落下,加上案件迟迟未有定论,给小蒋身心带来巨大的压力,小蒋的学习成绩一落千丈。
在当地一所专科学校就读一段时间后,小蒋选择了辍学打工。目前,已经年满18岁的小蒋,在当地一家饭店做服务生。
“希望孩子的心态能够尽快恢复正常吧。”11月14日,小蒋爷爷对红星新闻记者说。小蒋爷爷还表示,将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红星新闻记者王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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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2019年5月17日,湖南湘西州吉首二中的男厕所内,彼时尚未年满15岁的初二少年小蒋,遭到同年级15名学生的殴打。小蒋在混乱中拿出一把事先准备好的折叠刀乱舞,刺伤了围攻他的3名学生。2020年7月6日,吉首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小蒋是在被他人殴打、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情况下,被迫进行自卫反击,属于正...

《初二男生被15名同学围殴刺伤3人,法院认定系正当防卫,检方抗诉》
答:2019年5月17日,湖南省吉首二中,不满15岁的初二学生蒋华(化名)被数名学生带至厕所,同校的15名同龄学生对其进行围殴。混乱中,蒋华从衣袖拿出事先准备的折叠刀乱舞,刺伤了3人,其中两人为重伤二级,另一人为轻微伤。2019年8月7日,蒋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拘,后检方以故意伤害罪对其提起公诉。

《湖南初二男生遭15同学群殴刺伤3人,此事涉及了哪些法律知识?》
答:湖南初二男生遭15同学群殴刺伤3人,此事涉及了非常多的法律知识,人生伤害罪,危害健康,学生保护法等都是被触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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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是正当防卫。2019年5月17日,湖南省吉首二中,不满15岁的初二学生蒋华被数名学生带至厕所,同校的15名同龄学生对其进行围殴。混乱中,蒋华从衣袖拿出事先准备的折叠刀乱舞,刺伤了3人,其中两人为重伤二级,另一人为轻微伤。2020年7月6日,蒋华被羁押近11个月后,吉首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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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法院在判决书中提到这是典型的以多欺少案件,更是以众凌寡的校园暴力案件,这个少年虽然持刀伤害了三人,但他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所以应该无罪释放。这个少年在看守所羁押两年多以后,终于无罪释放,重获自由。他的经历也给很多少年敲响了警钟,在遭遇校园霸凌校园暴力事件的时候,要保护好自己。当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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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湖南初二少年被同学围殴,刺伤3人后被判定正当防卫,合理吗?了解完这件事情之后,笔者认为,这名学生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是合理的,那3个被刺伤的人也应该依法追究责任。只有做出公正的判决,才能够有效震慑住类似学校霸凌的事情发生,要知道,这名学生可是被15个人围殴,当时的情况非常复杂,在这样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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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早在2019年时,湖南省湘西某中学内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校园暴力事件,事件的受害者为一名初二学生,由于长期遭受多名同学的校园霸凌,最终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选择反抗,在面临15人的围剿时,这名初中生出手刺伤三人,这一反抗行为也迅速引起了社会各界对于校园霸凌与正当防卫的广泛关注与热议。据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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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混乱中,小蒋拿出一把事先准备好的折叠刀乱舞,刺伤了围攻他的3名同学。其中,两人为重伤二级,另一人为轻微伤。吉首市人民法院认为,这是一起以多欺少、以众凌寡的校园暴力案件,在被动、被欺凌的孤立无助状态下,面对他人围殴,小蒋进行反击,构成正当防卫。2020年7月6日,法院一审判决小蒋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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