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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项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三十二条第三款

作者&投稿:凭魏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中的当事人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第三十二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除采取《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措施外,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询问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嫌疑人和证人;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拍照、摄像;
  (三)责令当事人停止正在进行的土地违法行为;
  (四)对涉嫌土地违法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办理有关土地审批、登记手续;
  (五)责令违法嫌疑人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案件有关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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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是关于禁止排斥和限制投标人的规定。
允许潜在投标人公平地参与投标竞争,是招标制度发挥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前提和保障。受地方、部门利益影响,甚至招标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实践中存在着以各种方式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的现象;
阻碍了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大市场的形成。针对这一情况,本条对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做了细化规定,为行政监督部门依法查处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实践中可能出现的情形有: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中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合理的;
以各种借口阻挠潜在投标人取得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和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通知时间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投标人递交超过规定比例的投标保证金等。
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有差别地提供招标项目信息;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评标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对不同的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二条(三)规定是:责令当事人停止正在进行的土地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除采取《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措施外,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询问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嫌疑人和证人;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拍照、摄像;
(三)责令当事人停止正在进行的土地违法行为;
(四)对涉嫌土地违法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办理有关土地审批、登记手续;
(五)责令违法嫌疑人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案件有关的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二条(三)规定是:责令当事人停止正在进行的土地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除采取《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措施外,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询问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嫌疑人和证人;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拍照、摄像;
(三)责令当事人停止正在进行的土地违法行为;
(四)对涉嫌土地违法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办理有关土地审批、登记手续;
(五)责令违法嫌疑人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案件有关的财物。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22修订)》
答: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土地的保护、开发、利用...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答: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保护、开发、利用和管理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省的土地管理和监督工作;设区的市(地区)、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

《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答: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开发、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土地资源管理与...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1999)》
答: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我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答: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保护、开发、使用和管理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

《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21)》
答: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第三条 省、市、县(含县级市,下同)人民政府...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答: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管理,全面规划,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制止乱占...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22)》
答: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土地保护、开发、利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土地管理应当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项》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除采取《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措施外,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询问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嫌疑人和证人;(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拍照、摄像;(三)责令当事人停止正在进行的土地违法...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1修正)》
答: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土地管理,保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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