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网 导航

经济适用房如何转成商品房

作者&投稿:毓贩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经济适用房转变成商品房操作如下:
1、签订购房合同的经适房,需要确认经适房是否满五年,并且是契税发上的日期,或者房产证发放日期,再进行更名交易,补交契税和土地出让款,最后不变更房主姓名就可以转为商品房。
2、门口咨询台领取网签号。
3、到窗口排队等待叫号进行网签。可以先去窗口要个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然后填写表格信息。
4、缴纳契税。
5、拿到契税票后,凭契税票到咨询台领取登记过户号。
6、交纳土地出让金,算法是3621元*面积*10%(当初购房已交的超标经济适用房面积的部分要减掉)
7、登记过户排号等待办理过户。
8、办理登记过户后,10个工作日由买方来取房本。
别墅大师为你提供当地建房政策,建房图纸,别墅设计图纸;
别墅外观效果图服务,千款爆红图纸任你选。
别墅大师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的流程》
答:法律主观:一、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流程有哪些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流程如下:1.经济适用房必须把抵押贷款还完,如果是当时贷款买的房,需要去银行提前还下款;2.确定房子已满五年,看契税发票,不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是转不了商品房的;3.必须要过户到非本人名字下,同一户口不允许过户;4.必须交一个...

《北京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新政》
答:北京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新政策如下:1、经适房要上市交易,规定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需要什么流程?》
答: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需要流程如下:1、门口咨询台领取网签号。2、到窗口排队等待叫号进行网签。可以先去窗口要个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填写表格信息。3、网签后,去咨询台领取2份表格(个人销售已购住房涉税申报核定表 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都是缴纳契税用的。4、缴纳契税。5、拿到契税票后...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有哪些方式》
答:\r\n \r\n \r\n\r\n三、经济适用房转为商品房有必要吗\r\n \r\n\r\n经济适用房一般在满5年后就可以转成商品房,如果是自主的经济适用房,那就没必要转了,如果要用来交易的话,早一些转化,其网签价格要低一些。\r\n \r\n \r\n\r\n编辑小结:以上就是关于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

《经济适用房如何转成商品房》
答:经济适用房转变成商品房操作如下:1、签订购房合同的经适房,需要确认经适房是否满五年,并且是契税发上的日期,或者房产证发放日期,再进行更名交易,补交契税和土地出让款,最后不变更房主姓名就可以转为商品房。2、门口咨询台领取网签号。3、到窗口排队等待叫号进行网签。可以先去窗口要个存量房买卖...

《按经济适用房管理怎么转商品房?》
答:一、按经济适用房管理怎么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商品房较经济适用房而言,买卖交易更为便捷。转换具体情况如下:1、经济适用房需契税缴纳满五年,不满五年的可以补缴满五年;2、进行经济适用房更名交易;3、补交经济适用房的土地出让款;4、不能变更经济适用房房主姓名;5、其他合法条件。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费用及流程》
答: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其实就是经济适用房过户,也就是二手房交易,房子过户都要交税。要想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就只能换名过户,换句话说,就是进行二手房交易,要交税和土地出让金。本文将为大家带来经济适用房转商品的条件、材料、流程、注意事项等等相关的问题。一、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前提条件 1...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有哪些方式》
答:1、不更名转化:经济适用房想要不更名转化为商品房的话,再满足转化前提条件后,只要补交相关的土地款可以了。经济适用房一般在满5年后就可以转成商品房。2、更名转化:通过更名来将经济适用房转为商品房,可以通过转让或者买卖途径来转化,转化的过程与二手房过户是差不多的。基本手续:首先要准备相关...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的流程》
答:经济适用房改造成商品房的操作如下:1.对于签订购房合同的经济适用房,需要确认经济适用房是否已满五年,是契税开具日期,还是房产证开具日期。然后,将交易更名,缴纳契税和土地出让金。最后可以改成商品房,不用改变业主名字。2.门口的问讯台接收在线签名号码。3.去窗口排队等叫号在线签约。可以去窗口...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的流程》
答: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的流程如下:1、那首先经济适用房必须把抵押贷款还完,也就是您如果是当时贷款买的房,就去银行提前还下款。2、我们确定房子已满五年,看契税,不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是转不了商品房的。3、那必须要过下户,条件是过到非本人名字下,(同一户口不允许过户)也就是不能过给结了...

   

返回顶部
本页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若有相关事宜请照下面的电邮联系
感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