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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变动的形式

作者&投稿:桑卢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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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变动是指物权的发生、转移、变更和消灭。物权变动是物权法上的一种民事法律效果,和其他民事法律效果一样,物权的变动也是由一定民事法律事实引起的。物权变动的四种方式分别是债权意思主义、登记对抗主义、公示要件主义、物权形式主义。

动产物权设立、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动产物权设立、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动产物权转让时,出让人应当将该动产交付给受让人,但双方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物权变动的方式》
答:物权变动模式是指物权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定方式。物权变动模式大体上分为两种,即意思主义和形式主义模式。意思主义物权变动模式谓意思主义,就是指依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如当事人达成合意)即可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除此之外不再需要其他的要件。意思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可分为绝对意思主义和相对意思主义,...

《我国物权变动模式是什么》
答:我国的物权变动,采用的是以债权形式主义模式为主,例外采意思主义为辅的立法原则。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该条文可以...

《中国民法典所采纳的物权变动模式》
答:债权形式主义模式认为,物权变动的合意与引起物权变动的债权合同的合意是两个独立的合意。这一点是其与意思主义的区别。同时,债权形式主义认为,仅有物权变动的合意并不必然导致物权的变动,必须要有一个公示要件才能实现物权变动。公示要件是物权变动的必要条件。公示要件要求物权人或者其代理人在公开媒介...

《物权变动的四种情况》
答:债权意思主义、登记对抗主义、公示要件主义、物权形式主义。物权变动定义:物权法基本原理认为,物权的变动是指物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总称。我国《物权法》专设一章“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其实就是对物权变动的规定。物权变动是物权法上的一种民事法律效果,和其他民事法律效果一样...

《物权变动的四种情况》
答:2、登记对抗主义:未经登记,物权的变动在法律上也可有效成立,但只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此种体例为法国和日本所采纳。3、公示要件主义:法律不仅赋予物权公示方法以公信力,而且公示是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4、物权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效力的发生,需要物权意思表示甚至物权合意,并践行...

《我国不动产物权的变动方式》
答:“总之,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无论是土地权属的变更,还是房屋所有权的变更,都应当登记。我国现行法对一些物权的设定要求采用书面形式。例如,《担保法》第38条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一般认为,我国的物权变动采意思主义与登记或交付的结合。

《物权变动的模式》
答:2、登记对抗主义19世纪末期,日本制定民法典借鉴了法国的做法,进一步明确规定,把不动产登记扩大到动产领域。《日本民法典》第176条规定,物权变动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为生效;第178条规定,不动产不登记,动产不交付,不得对抗第三人。3、公示要件主义即债权形式主义。典型的为奥地利的物权变动模式,...

《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模式有哪几种?》
答:基本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有三种立法模式 大陆法系各国关于依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大致有债权意思主义、物权形式主义和债权形式主义三种立法模式。(1)债权意思主义。指依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无须当事人的合意,即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不以任何物质形式的作成为必要。《法国民法典》采用的就是债权意思主义的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变动模式是什么》
答:建国以后,我们主要受苏联的影响,根源也能追到大陆法系,苏联解体后我国民法算重回正道,在德日的影响下形成了社会主义法系——因而物权变动也主要受德国的影响。德国物权形式主义变动模式说的是,债权合同并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需有物权合同存在并实际交付才行,不动产更需要登记才发生效力。法国物权...

《物权变动的法定方式》
答:因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而发生的物权变动,因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而发生的物权变动的特殊情形。1、因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而发生的物权变动:基于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而发生的物权变动,是指基于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继承、遗赠、征收、法院判决等而发生的物权变动。2、因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而发生的物权变动的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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