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工程暂估价由总承包单位招标时,还收取总承包服务费吗? 总包服务费的计取标准
作者&投稿:单于帖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专业工程暂估价需要二次设计招标,这部分费用(设计费,招标代理费)都应由总承包方承担吗?~
总承包服务费已经在工程项目招标时,在工程量清单项目中列出,是由建设单位向总包单位支付的费用项目。该费用是用于对合同中存在的专业工程分包,需要总承包单位进行有效管理而由建设单位向总包单位支付的款项。
而针对专业工程的分包单位招标,总承包单位则不应再次收取该项费用。
专业工程暂估同材料暂估一样,无论是房地产商工程还是政府工程,发包方一定早已选中了队伍,这时的施工方实际上就成为了总包角色,除暂估价操作的程序外,收取总包服务费是施工方的权利,但最好别超过5%。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1.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时,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服务内容和要求按下列规定计算。
(1)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5%计算。
(2)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
(3)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
2.编制投标报价时,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分包专业工程内容和供应材料设备情况,按照招标人提出的协调、配合与服务要求和施工现场管理需要由投标人自主确定。
3.编制竣工结算时,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的金额计算,发、承包双方依据合同约定对总承包服务费进行了调整的,应按调整后的金额计算。
4.分包工程不与总承包工程同时施工时,总承包单位不提供相应服务,不得收取总承包服务费;虽在同一现场同时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向分包单位提供服务的或由总承包单位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的,不应收取总承包服务费。
不收取
总承包服务费已经在工程项目招标时,在工程量清单项目中列出,是由建设单位向总包单位支付的费用项目。该费用是用于对合同中存在的专业工程分包,需要总承包单位进行有效管理而由建设单位向总包单位支付的款项。
而针对专业工程的分包单位招标,总承包单位则不应再次收取该项费用。
工程招标时列入工程量清单的总承包服务费,由建设单位向总承包单位支付。该费用用于将合同中已有的专业工程分包出去,需要总承包方进行有效管理,并由施工单位向总承包方支付。对专业工程分包商的招标,总承包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工程招标时列入工程量清单的总承包服务费,由建设单位向总承包单位支付。该费用用于将合同中已有的专业工程分包出去,需要总承包方进行有效管理,并由施工单位向总承包方支付。对专业工程分包商的招标,总承包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设计费肯定不是总包方承担。招标代理费可以代为支付,以后和甲方走个往来就可以了。
如果清单当中明文规定:专业工程暂估价部分全权由总包负责,发包方支付相应的工程款,总包方就必须承担这部分费用。
法律分析:1、编制竣工结算时,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的金额计算,发、承包双方依据合同约定对总承包服务费进行了调整的,应按调整后的金额计算。
2、分包工程不与总承包工程同时施工时,总承包单位不提供相应服务,不得收取总承包服务费;虽在同一现场同时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向分包单位提供服务的或由总承包单位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的,不应收取总承包服务费。
3、编制投标报价时,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分包专业工程内容和供应材料设备情况,按照招标人提出的协调、配合与服务要求和施工现场管理需要由投标人自主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一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第三百三十二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总承包服务费已经在工程项目招标时,在工程量清单项目中列出,是由建设单位向总包单位支付的费用项目。该费用是用于对合同中存在的专业工程分包,需要总承包单位进行有效管理而由建设单位向总包单位支付的款项。
而针对专业工程的分包单位招标,总承包单位则不应再次收取该项费用。
专业工程暂估同材料暂估一样,无论是房地产商工程还是政府工程,发包方一定早已选中了队伍,这时的施工方实际上就成为了总包角色,除暂估价操作的程序外,收取总包服务费是施工方的权利,但最好别超过5%。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1.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时,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服务内容和要求按下列规定计算。
(1)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5%计算。
(2)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
(3)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
2.编制投标报价时,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分包专业工程内容和供应材料设备情况,按照招标人提出的协调、配合与服务要求和施工现场管理需要由投标人自主确定。
3.编制竣工结算时,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的金额计算,发、承包双方依据合同约定对总承包服务费进行了调整的,应按调整后的金额计算。
4.分包工程不与总承包工程同时施工时,总承包单位不提供相应服务,不得收取总承包服务费;虽在同一现场同时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向分包单位提供服务的或由总承包单位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的,不应收取总承包服务费。
不收取
总承包服务费已经在工程项目招标时,在工程量清单项目中列出,是由建设单位向总包单位支付的费用项目。该费用是用于对合同中存在的专业工程分包,需要总承包单位进行有效管理而由建设单位向总包单位支付的款项。
而针对专业工程的分包单位招标,总承包单位则不应再次收取该项费用。
工程招标时列入工程量清单的总承包服务费,由建设单位向总承包单位支付。该费用用于将合同中已有的专业工程分包出去,需要总承包方进行有效管理,并由施工单位向总承包方支付。对专业工程分包商的招标,总承包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工程招标时列入工程量清单的总承包服务费,由建设单位向总承包单位支付。该费用用于将合同中已有的专业工程分包出去,需要总承包方进行有效管理,并由施工单位向总承包方支付。对专业工程分包商的招标,总承包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