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网 导航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作者&投稿:慎削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2005修正)~

第一条 为了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归侨、侨眷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公民的权利,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歧视。第三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和加强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负责侨务工作的机构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工作,并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归侨、侨眷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第四条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
  本办法所称侨眷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5年以上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本市归侨、侨眷的身份,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侨务工作机构根据本人申请审核认定。必要时,可以由市人民政府侨务工作机构认定。第五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归侨、侨眷人数较多的区、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归侨、侨眷代表。第六条 北京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及其各级组织是本市归侨、侨眷组成的人民团体,按照其章程进行活动,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归侨、侨眷可以依法组织其他社会团体。第七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对归侨、侨眷投资兴办的企业,应当给予支持,对其遇到的特殊困难,侨务工作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协助解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或者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第八条 归侨、侨眷在本市依法兴办医院、托幼园所、敬老院等公益事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归侨、侨眷境外亲友捐赠的物资用于国内公益事业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物资、款项的使用,应当尊重捐赠人的意愿,不得随意挪用或者改变使用性质。第九条 侨汇是归侨、侨眷的合法收入,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依法享受有关免税的待遇;归侨、侨眷有使用侨汇的自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克扣、延迟支付、强行借贷或者非法冻结、没收。第十条 归侨、侨眷在本市私有房屋的所有权受国家保护。归侨、侨眷对其私有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租赁归侨、侨眷的私有房屋,租赁双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租赁合同,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租赁双方必须认真履行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终止时,出租人有权收回出租房屋。第十一条 依法征用、拆迁归侨、侨眷私有房屋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给予相应补偿和妥善安置,并给予适当照顾。第十二条 对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归侨、侨眷,对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三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对归侨、侨眷贫困户给予帮助,对其生产、就业给予扶持。对无劳动能力又无其它经济来源或者生活确有困难的归侨、侨眷,由民政、侨务部门给予救济、照顾,妥善安置。第十四条 本市的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报考本市行政区域内非义务教育的各级各类学校,按照招生的有关规定,给予照顾。第十五条 华侨学生要求来本市上中小学的,由其常住户口在本市的监护人提出申请,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办理手续。第十六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招用职工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的,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扶持。第十七条 归侨、侨眷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其所在单位或者院校应当在该申请人取得留学国家入境签证后,按照国家以及本市规定为其办理离职或者离校手续。
  在校学生获准自费出国留学的,保留学籍一年;在职人员获准自费出国留学的,从办理离职手续的下一个月起停发工资,保留公职一年。保留学籍或者保留公职的时间,均从办理离校或者离职手续之日算起。
  归侨、侨眷自费留学人员学成回国来京工作的,按照同类同等学历公派出国学习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

法律分析:我国针对华侨权益的保护规定是多方面、全方位的,还专门针对华侨的合法权益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各省市自治区还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法规,基本形成了较为健全的华侨权益保护法律体系。从法律的内容上看,基本涵盖了华侨投资的优惠、外籍人员工资、税收、投资环境、来华执业、从业资格认证、申请宅基地建房、华侨涉外婚姻、继承、社会保险、发明奖励、招生和助学金、华侨捐赠、出入境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从法律实施情况看,华侨权益的法律保护态势基本是向良好层面发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第三条 归侨、侨眷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并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的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歧视。国家根据实际情况和归侨、侨眷的特点,给予适当照顾,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
  本法所称侨眷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抚养关系的其他亲属。第三条 归侨、侨眷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并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的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歧视。
  国家根据实际情况和归侨、侨眷的特点,给予适当照顾,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第四条 国家对回国定居的华侨给予安置。第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归侨人数较多地区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归侨代表。第六条 归侨、侨眷有权依法组织社会团体,维持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进行适合归侨、侨眷需要的合法的社会活动。
  归侨、侨眷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七条 国家对安置归侨的农场、林场等企业给予扶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其合法使用的土地,不得侵犯其合法权益。
  安置归侨的农场、林场等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合理设置学校和医疗保健机构,国家在人员、设备、经费等方面给予扶助。第八条 归侨、侨眷投资举办工商企业,投资开发荒山、荒地、滩涂,或者从事农业、林业、牧业、副业、渔业生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支持,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九条 归侨、侨眷在国内举办公益事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支持,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归侨、侨眷接受境外亲友自愿捐赠的物资用于公益事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并享受减征或者免征关税的优惠待遇。第十条 国家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在国内私有房屋的所有权。
  国家建设依法征用、拆迁归侨、侨眷私有房屋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补偿和妥善安置。第十一条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升学、就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照顾。第十二条 国家保护归侨、侨眷的侨汇收入。第十三条 归侨、侨眷有权继承或者接受境外亲友的遗产、遗赠或者赠与。
  归侨、侨眷有权处分其在境外的财产。第十四条 归侨、侨眷与境外亲友的往来和通讯受法律保护。第十五条 归侨、侨眷申请出境,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审批。
  归侨、侨眷确因境外直系亲属病危、死亡或者限期处理境外财产等特殊情况急需出境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有效证明及时审批。第十六条 国家保障归侨、侨眷出境探亲的权利。
  国家机关和国营企业事业单位的归侨、侨眷职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出境探亲的待遇。第十七条 归侨、侨眷有权出境定居。
  离休、退休、退职的归侨、侨眷职工出境定居的,其离休金、退休金、退职金照发。第十八条 归侨、侨眷申请自费出国学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照顾。第十九条 国家对归侨、侨眷在境外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国际惯例,给予保护。第二十条 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归侨、侨眷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办法。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和国务院的实施办法,制定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 本法自1991年1月1日起施行。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答:为了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本法所称侨眷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

《侨法是什么意思》
答:侨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专门法律。 该法规定了归侨、侨眷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为归侨、侨眷提供的各项服务和保障措施。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外籍华人经批准恢复或取得中国国籍并依法办理来中国落户手续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答:第一条 为了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本法所称侨眷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
答: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归侨、侨眷的身份,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侨务部门根据其所在工作单位、街道办事处或者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审核认定;必要时可以由我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归国华侨联合会组...

《我国对华侨合法权益的保护》
答: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第三条 归侨、侨眷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并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的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歧视。国家根据实际情况和归侨、侨眷的特点,给予适当照顾,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2021修正)_百...》
答: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归侨和侨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的范围确定。与华侨、归侨有五年以上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在申请认定侨眷身份时仍保持...

《...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
答: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侨眷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

《华侨受中国宪法保护吗》
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第二条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本法所称侨眷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

《河南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
答:第一条 为了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本办法所称侨眷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

《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2002修正)_百...》
答:第一条 为了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本办法所称侨眷包括:华侨、...

   

返回顶部
本页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若有相关事宜请照下面的电邮联系
感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