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死合同工程量减少如何结算
作者&投稿:雷昂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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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包死价,说明是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增加或减少不影响合同的结算;还是按照总价结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安装合同,招标时工程量是科室自己提供的,签的是包死合同,结算...》
答:可以根据合同中关于工程量的描述,把未发生的部分扣除。
《清单固定价合同结算时工程量可调整吗》
答:如果是清单固定单价,且合同中没有约定合同总价包死,结算时工程量可以按实调整,但清单单价是不可调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