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包死价格能否调整
作者&投稿:牢杭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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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叙述的情况来看,工程量是包死的,即包干不调整; 仅凭你的叙述“材料结算价按照结算方式第2条执行,取费程序及相关费率按总包人确认的合同附件中标取费程序及下浮率执行”是不清楚的,还有叙述中的“三个综合定额”的使用说明是怎样的,有没有人工、材料、机械费的调整的规定,都没有说清楚,所以无法判断单价是否包死,故无法判断是否是总价包干。 凭直觉,2006年的定额应体现出量价分离的原则,工程量可以包死但价格是可调的。你的叙述“本案暂定价是¥71055941.37元”,这么大的工程不适宜使用 固定总价合同 。所以本案合同属于工程量固定,但单价可调的合同的可能性比较大,固定总价包死的合同的可能性较小。从你使用的标题“合同中有暂定的合同价款,材料价也可以在结算时调整”,也可以得到印证。
《...总承包交钥匙工程。这里面的工程量是不是可以调整》
答:合同里定包死价,也是指的原合同中确定的工程量,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仍会的增项或减项,对于增改的工程量,可以据实调整价格。
《清单结算,措施费报价时一次包死?工程量变化,能调整吗》
答:不能调整因为措施费已经包死,另外工程量的变化与措施费没有直接的关系。
《工程量清单招标,施工合同价款的计价方式或结算方式,不能约定可调价格方...》
答:是的。一般为包死价,过程或决算时调价不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