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固定价合同结算时工程量可调整吗 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时工程量的允许变化吗
作者&投稿:狄将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固定总价合同中工程量是否能调整~
总价合同不能审量价,只审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以及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大部分总价合同合同都是固定总价,不调整。但是审计时必须看工程竣工资料,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完成施工
应该按照清单的单价、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调整+、-)结算是最合理合法的。
要依据合同对变更条款的约定,从此问题来看,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是两个不同的清单项,在结算时变更后的清单项重新组价由建设方确认,工程量是允许变更的。
如果是清单固定单价,且合同中没有约定合同总价包死,结算时工程量可以按实调整,但清单单价是不可调整的。总价合同不能审量价,只审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以及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大部分总价合同合同都是固定总价,不调整。但是审计时必须看工程竣工资料,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完成施工
应该按照清单的单价、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调整+、-)结算是最合理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