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成员对停止其工作的决定有什么途径申诉 村委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应该如何处理
作者&投稿:吁蓝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镇政府有权停止村委会的工作吗~
第十六条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
因此你得看是谁停的职,如果不是村民或代表联名,任何单位不可以给委员停职的。如果是村民或代表联名,你可以向乡政府进行申诉。
镇政府
镇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镇政府无权停止村委会职责范围内的正常工作。但是,如果村委会有违法违纪行为,乡镇政府可以依法责令改正。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第三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三十六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摘 要:浙江省一村民来信咨询:如果村委会或村委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应该如何处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村民委员会及村民委员会成员是经村民会议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及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权力来源于村民,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是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尽的职责与义务。
村民组织法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第十六条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
因此你得看是谁停的职,如果不是村民或代表联名,任何单位不可以给委员停职的。如果是村民或代表联名,你可以向乡政府进行申诉。
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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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干部辞职应该履行什么手续》
答:4、对于组织劝辞的干部应当及时向乡党委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劝辞后仍拒不辞职的村支两委成员,是村支委班子成员的由 乡党委予以免职处理,是村委成员的启动依法罢免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