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成员提出辞职的程序 村委会主任辞职程序
村委会成员辞职是指村委会成员在任期内因故提出辞去村委会成员职务的行为。
根据《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六章有关规定,提出辞职的村委会成员首先要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的辞职申请,辞职申请内容包括辞去的职务和辞职的原因,并填写村委会成员辞职申请表一式三份,报镇人民政府和区民政部门备案各一份、存档一份。其次,村民委员会应当在三十日内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是否接受其辞职;三是对辞职请求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于五日内公告。
首先,会对提出辞职的人进行财务审计。负责财务审计的工作一般会由乡镇经管站来执行,这也是为了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村委会协助提供账目等材料。审计的内容主要有:债权债务、资金管理及资产、集体资源承包租赁、村财务收支、政府下拨资金等。
其实,辞职人还要提供书面辞职申请。一定要履行书面手手续,同时还要把辞职人的书面辞职材料张贴在村里的显要位置,让全村村民都知道。
再次,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委会收到辞职人递交的辞职书面申请后,就应根据实际情况,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其辞职请求,并在会议上进行表决。
如果是村委会主任提出的辞职,会议一般是乡镇组织部门派人或是乡镇驻村干部主持;如果是村民委员会其它成员提出辞职,会议则由村民委员会主任主持,乡镇驻村干部参与。
当然了,如果该辞职人的辞职在会议上没有获得通过,该辞职人就要在6个月内不得再次提出辞职申请,即使提出了也不再受理。
最后,辞职材料的存档备案。如果辞职人的辞职申请在会议上获得通过后,就要填写3份辞职备案表,一份村委会留存保管,同时附审计报告,向乡镇政府、县级民政部门各报一份。然后还要在村里显著位置张贴公告,就辞职人辞职情况向全体村民说明。
扩展资料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出缺,可以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补选。补选程序参照本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补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到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时止。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五条
选举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
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选举时,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具体选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村委会成员辞职是指村委会成员在任期内因故提出辞去村委会成员职务的行为。村民委员会辞职的程序如下:
1、提出辞职的村委会成员首先要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的辞职申请,辞职申请内容包括辞去的职务和辞职的原因,并填写村委会成员辞职申请表一式三份,报镇人民政府和区民政部门备案各一份、存档一份。
2、其次,村民委员会应当在三十日内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是否接受其辞职;三是对辞职请求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于五日内公告。
3、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工作关系是指导、支持和帮助的关系,不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乡镇政府不能直接批准村委会成员的辞职申请。按照选举权和罢免权相对应的原则,只有全体村民才有权力决定村委会成员的去留,对他们的辞职请求,只有在村民会议上才能做最后的抉择。
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离职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村民委员会成员要求辞职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2、经审计后,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一般应同意其辞职, 向村民公告,并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 门备案。
3、职务自行终止的情况:村民委员会成员任职期间,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其职务自行终止,由村民委员会在5日内向村民公告, 并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未经村民委员会同意,连续3个 月不参加村民委员会工作的。
4、建议罢免的情况: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受到处 理,不适宜继续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职务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 府可以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罢免建议。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接到罢免 建议之日起30日内就罢免其职务事项召开村民会议表决。
拓展资料:
辞职是指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组成并工作之后,村民委员会成员因迁出本村和身体健康情况及本人能力等原因,在任期内自己提出申请辞去村民委员会成员职务的行为。在具体处理上,应当履行适当的程序。村民委员会成员提出辞职后,应对其进行财务审计。审计工作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并吸收三名以上村民代表参加。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全体辞职或者拒不依法履行职责的,由村党支部和原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者组织村民小组重新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部分成员辞职或者拒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按原推选时得票多少递补。
进人正式选举程序后,村民选举委员会拒不履行职责,说服无效的,经区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由乡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负责该村村民委员会选举大会的组织等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文)
村民委员会成员提出辞职的程序:
1、提出辞职的村委会成员首先要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的辞职申请,辞职申请内容包括辞去的职务和辞职的原因,并填写村委会成员辞职申请表一式三份,报镇人民政府和区民政部门备案各一份、存档一份。
2、其次,村民委员会应当在三十日内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是否接受其辞职;
3、对辞职请求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于五日内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但是并没有规定提出辞职的办法,不过具体省份,比如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向村民会议提出辞职,由村民会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决定。
村委会成员辞职是指村委会成员在任期内因故提出辞去村委会成员职务的行为。
根据《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六章有关规定,提出辞职的村委会成员首先要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的辞职申请,辞职申请内容包括辞去的职务和辞职的原因,并填写村委会成员辞职申请表一式三份,报镇人民政府和区民政部门备案各一份、存档一份。其次,村民委员会应当在三十日内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是否接受其辞职;三是对辞职请求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于五日内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但是并没有规定提出辞职的办法,不过具体省份,比如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向村民会议提出辞职,由村民会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决定。
你可以告诉我你是那个省份的,我可以帮你察看。
《村民委员会成员辞职的,应当以什么为准》
答:以书面形式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会代表会议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可知,村民委员会成员辞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提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