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试行)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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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为了全面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中注协以诚信为核心,提出了实施执业质量检查制度的必要性。首先,强化行业自律监管,提升执业质量是行业诚信建设的关键。没有完善的检查制度,行业职业素质的提升和公众信任的建立将难以实现。因此,建立一套有效的检查制度,开展定期的执业质量检查,是行业诚信建设的基石和推动力。
其次,健全行业协会自律体制是协会建设的核心任务。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有助于实施执业规范,通过教育和必要的惩戒,实现协会在自律管理中的作用。这不仅加强了约束机制,还对完善行业自律管理体制起着决定性作用。
过去的协会监管更多依赖于事后处理,而执业质量检查制度则推动了转变,使之变为主动预防和提前化解风险。通过常规化检查,协会能从被动应对转为主动监管,从侧重事后处罚转变为预防与治理并重,从而提升监管效率。
依据法律,如《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中注协有责任制定并执行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七条,协会需对注册会计师的资格和执业情况实施年度检查;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则明确了协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监督和管理职责。因此,中注协制定检查制度,开展执业质量检查,既是法律赋予的职责,也是行业自律监管的必然选择。
扩展资料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试行)》是为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监管,提高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素质和执业质量,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的行业检查制度。该制度由总则、检查对象、检查人员、检查的内容、检查方法与程序、检查结果的处理、附则组成。该制度于2004年4月3日颁布并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