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试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通知
作者&投稿:隆盆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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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为了保障公众利益,提升行业自律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的规定,已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试行)》。这一制度旨在提升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素质,确保执业质量的高标准。
该通知已正式发布,内容包括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行为进行定期检查,以确保其遵守相关法规,提供准确无误的财务报告。附件1详细阐述了检查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执行流程,附件2则对制度进行了深入的解读和说明。
所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需严格按照新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试行)》进行操作,并执行相关说明,以共同维护会计行业的公正与透明。
此通知自二零零四年三月四日起生效,请各地协会及相关机构遵照执行。
扩展资料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试行)》是为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监管,提高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素质和执业质量,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的行业检查制度。该制度由总则、检查对象、检查人员、检查的内容、检查方法与程序、检查结果的处理、附则组成。该制度于2004年4月3日颁布并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