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撞了,别人没保险.而我负全责,这个问题保险公司怎么处理 我被出租车撞了,交警也解决完了出租车全责,到保险公司涉及到理...
如果对方车辆没有保险,也应该与你协商,尊重你的意见,如果有保险, 更应该没问题,完全可以通过保险公司解决。
因为对方车负事故全部责任,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对方应当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
作为专业律师,我有2中解决方案:
1、可以到对方的修理厂让厂家或对方保险公司对您的爱车定损,您在损失核定之前,咨询4S店,看他们能否接受该报价。如果可以,在哪里定损都无所谓,您完全可以定损完后到别的地方修理。
2、如果4S店认为价格低,不同意,您完全有权利要求对方按照4S店的报价承担您的损失。因您的车以前或以后都在4S店修理,依据4S店的标准核定损失,符合您的日常情况,即使将来有纠纷,也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至于对方说到4S店就拿不出钱,是一种想让保险公司直接与修理厂结算,不愿意垫钱怕麻烦的心理,在法律上是没有任何道理的。此方案可能会麻烦一些,但对于维护您的合法利益来说,则是必须的。
通过交警找他,如果还不来,就拿着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到法院起诉他。作为受害方可以如下处理:对肇事车辆及财产进行财产保全; 华律网 可以要求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费,一般为1万元; 治疗结束后把保险公司和肇事方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能协商的,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在诉讼时效内(一年)及时提起民事诉讼。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延长后的审理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六个月。 人民法院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前作出裁定并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自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计算。 另外如果案件涉及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的执行应该比较快到位。 判决下来后,对方拖着不赔应该:1、 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4、 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你这种情况最好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构成人身损害或者伤残的建议先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12万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及时将肇事方、保险公司起诉索赔!
你的交强险和第三者保险都可以赔付对方的损失,但是如果你的车没有买车损险,那么你的保险公司就不能给你理赔了,只有对方的交强险可以赔付给你一些无责赔付。
你负全责保险公司会帮你理赔80%,还要是你第一次发生事故。对放的保险公司也是一样的,也会赔你损失的。你可以去找对方的保险公司或直接联系对方让对方申请理赔。车险理赔技巧一:出险后应及时保护现场
有时候车辆碰撞后,有些车主担心交通堵塞,在未能标明事故现场状况的情况,将车驶离现场,然后再商讨事故责任的划分。这样往往会导致纠纷的产生。
对于事故损失较大的,车主想要顺利理赔,一定要谨记车险理赔技巧之一:及时保护出险现场。不要急于驶离现场,应当先用粉笔划出事故现场两车轮胎位置,或者用相机、有摄像功能的手机拍下事故照片。这样既能保证道路交通不会拥堵,车主理赔也有了根据。
车险理赔技巧二:车主擅自修车费用不等同于定损费用
定损单上的维修价格是保险公司根据汽车修补所需要支付的维修价来预先设定的,除非汽车维修过程中发现新的故障,需要重新定损,否则定损单上的维修价就作为确定理赔款的唯一有效依据。
如果不懂得汽车保险理赔流程,擅自采用先修车后定损这种做法,保险公司就会缺乏客观的事故查勘定损过程。
所以,为了规避少数人故意夸大事故损失而非法牟利,保险公司会按照这类修车项目的市场均价赔偿,而不是车主维修的实际价格赔偿。
因此,车主一定要等待定损员查勘现场并出示权威的定损单据后,再离开现场,这样才能得到顺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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