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撞了,别人没保险.而我负全责,这个问题保险公司怎么处理? 我被出租车撞了,交警也解决完了出租车全责,到保险公司涉及到理...
如果对方车辆没有保险,也应该与你协商,尊重你的意见,如果有保险, 更应该没问题,完全可以通过保险公司解决。
因为对方车负事故全部责任,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对方应当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
作为专业律师,我有2中解决方案:
1、可以到对方的修理厂让厂家或对方保险公司对您的爱车定损,您在损失核定之前,咨询4S店,看他们能否接受该报价。如果可以,在哪里定损都无所谓,您完全可以定损完后到别的地方修理。
2、如果4S店认为价格低,不同意,您完全有权利要求对方按照4S店的报价承担您的损失。因您的车以前或以后都在4S店修理,依据4S店的标准核定损失,符合您的日常情况,即使将来有纠纷,也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至于对方说到4S店就拿不出钱,是一种想让保险公司直接与修理厂结算,不愿意垫钱怕麻烦的心理,在法律上是没有任何道理的。此方案可能会麻烦一些,但对于维护您的合法利益来说,则是必须的。
通过交警找他,如果还不来,就拿着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到法院起诉他。作为受害方可以如下处理:对肇事车辆及财产进行财产保全; 华律网 可以要求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费,一般为1万元; 治疗结束后把保险公司和肇事方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能协商的,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在诉讼时效内(一年)及时提起民事诉讼。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延长后的审理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六个月。 人民法院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前作出裁定并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自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计算。 另外如果案件涉及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的执行应该比较快到位。 判决下来后,对方拖着不赔应该:1、 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4、 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你这种情况最好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构成人身损害或者伤残的建议先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12万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及时将肇事方、保险公司起诉索赔!
看你保的险是单项的还是双项的,是保对方的还是保自身的,还是双方都保,保险公司的处理方式会根据你的保项来决定的,还有保险公司有个审核标准,看车坏的程度,修还是换来定价赔偿的.具体的你可以与保险公司商谈,你在这没有说具体我也不知道你的实况,所以只能大概告诉你。每个保险公司的理赔不同,你应该问你的保险公司
你的问题很模糊,是你把别人撞了,对方没有保险吗?
这样的话,你保的是强制保险,还是商业保险?两者都有的话,保险公司都会赔的,包括你的车,和对方,
属于第三者责任保险,发生事故报案,正常处理.
很简单的全责交通事故,如今年出事你应该有交强险的。
你保险公司赔偿对方维修费,首先交强险有责限额2000元以内赔偿,如果超过2000部分则由你商业险第三者赔偿,第三者你买了不计免赔率,总的来说你不用自己掏钱,由保险公司承担对方损失。
对方保险公司交强险赔给你车辆损失100元,如在广东你可以直接你保险公司索赔。由于没有你车没有购买车损险,你需要自己掏钱修车了。
如果还不清楚,可以发信息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