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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集体合同是企业的强制性义务吗? 什么情况下必须签订集体合同

作者&投稿:童牲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企业是否必须与员工签订集体合同书~

没有强制说必签,可以不签订。提倡、鼓励规范化劳动管理,签订集体合同,但是没有强制必须签订。特别是一些小型企业,职工少,根本没有这个必要,只是跟员工个人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
平等协商的主体为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其中企业职工一方分两种情况,一是有工会的,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二是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扩展资料:
集体合同应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一般情况下,各个企业应当成立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主持起草集体合同。
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由企业行政和工会各派代表若干人,推行工会和企业行政代表各一人为主席或组长和副主席或副组长。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应当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提出集体合同的初步草案。
集体合同审核工作流程时.由企业经营者和工会主席分别就协议草案的产生过程、依据及涉及的主要内容作说明,然后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对协议草案文本进行讨论.作出审议决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4年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第36条规定: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2/3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三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第三十四条
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五条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扩展资料:
基本特征:
集体合同首先具有一般合同的共同特征,即是平等主体基于平等、自愿协商而订立的规范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除此以外,集体合同还具有其自身特征:
(1)集体合同是特定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协议。在集体合同中当事人一方是代表职工的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当事人中至少有一方是由多数人组成的团体。特别是职工方.必须由工会或职工代表参加,集体合同才能成立。
(2)集体合同内容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集体合同中,劳动标准是集体合同的核心内容,对个人劳动合同起制约作用:
(3)集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均衡.其基本上都是强调用人单位的义务,如为劳动者提供合法的劳动设施和劳动条件。
(4)集体合同采取要式合同的形式,需要报送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备案方为有效。
(5)集体合同受到国家宏观调控计划的制约,就效力来说,集体合同效力高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个人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6)集体合同是一项劳动法律制度;
(7)集体合同适用于各类不同所有制企业;
(8)集体合同的订立,主要通过劳动关系双方的代表或双方的代表组织自行交涉解决;
(9)集体合同制度的运作十分灵活,没有固定模式,并且经法定程序订立的集体合同,对劳动关系双方具有约束力;
(10)集体合同制度必须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就是劳动关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相互理解和相互信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集体合同是企业与工会签订的以劳动条件为中心内容的书面集体协议。我国《劳动法》第33条规定,企业职工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由工会代表或直接推荐职工代表与企业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由此可见,签订集体合同并非企业的强制性义务,企业可以签也可以不签。



《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答:二、集体合同的义务从集体合同所包括的内容可以看到,集体合同主要规定了当事人双方之间应承担的责任义务。集体合同的全部义务,按主体可分为三类; (一)企业行政、工会和职工共同承担的一般性义务,如双方动员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增产节约活动,提高经济效益和工作效率,完成和超额完成生产经营计划目标...

《集体合同规定》
答:(六)合同期限;(七)变更、解除、终止集体合同的协商程序;(八)双方履行集体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九)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协商处理的约定;(十)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十一)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第七条 集体协商是指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企业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

《集体合同有哪些特殊性?》
答:3当事人双方所承担的义务性质不同 集体合同规定企业承担的义务具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承担法律后果。而企业工会代表全体职工所承担的义务,主要属于社会道义性质,只负道义责任,不负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具有明显的不对称性,这主要是指在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不被侵犯。4集体合同是要式合同 集体合同的签订...

《签订集体合同的原则?》
答:第三,协商一致原则。集体合同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达成的协议。协商是我国处理劳动关系的重要方式,也是签订集体合同的基础。当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应申请当地政府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第四,当事人义务对等原则。集体合同当事人双方所承担的义务,不论是企业的义务,还是工会及全体职工的义务...

《集体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答:签订集体合同,从企业一方看,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提高劳动效率;从劳动者一方看,则有利于改善劳动和生活条件。集体合同作为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劳动关系协议,是企业内部劳动关系的准则,其法律效力高于劳动合同,因此也就成了劳动合同的依据。(3)当事人双方的义务性质不同。集体合同双方当事...

《集体合同的制订与企业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制定有什么不同?》
答: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管理者对工作人员的制度性约束,具有单方面的强制性,是一方对另一方的管理手段,是保证企业运转的方法,是管理者意志力和管理理念的体现,不一定完全符合法律政策,更不是双方谈判的结果,甚至不是绝对公正和正确的。也就是说合同的签订要看双方意愿和国家政策法律。规章制度就是管理者...

《劳动法第35条规定内容是什么》
答:集体协商是指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企业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集体协商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平等、合作的原则。集体协商的内容、时间、地点应由双方共同商定。在不违反有关保密规定和不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协商双方有义务向对方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或资料。一、劳动法基本...

《新劳动法》
答: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

《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有什么区别?》
答:集体合同是完善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形式。集体

《集体合同的条例》
答: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进行集体协商,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集体合同,是指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选派代表进行集体协商,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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