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内设机构
作者&投稿:度舍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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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内部,设有四个关键部门,它们各自承担着独特的职责:
- 地价处:主要负责制定和完善地价形成机制,包括地价管理调控政策、技术标准。此部门负责城乡土地分等定级、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的评估与公布,设定最低价标准,进行城市土地价格监测和地价指数编制。此外,还监督土地估价行业,确保其合规,并管理土地估价报告的备案工作。人员编制为4名,包括1名处长、1名副处长及2名其他工作人员。
- 资产处:主要负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租赁、作价出资等相关管理,制定并监督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规范,以及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办法。指导城市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计划,并参与国务院审批的改制企业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审核。人员编制同样为4名,包括1名处长、1名副处长和2名工作人员。
- 市场处:主要负责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和闲置土地处置的政策制定,指导土地收回、收购和储备工作。他们负责土地有形市场的建设和管理,监控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以及开发区用地管理工作。处长1名,2名其他工作人员共同支撑日常运营。
- 地用处:负责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的制定和考核,组织全国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制定各类建设用地标准和特殊用地管理政策。这个部门还负责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措施实施和监督,以及特殊行业用地管理办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宅基地和村庄整理工作也由他们指导,参与国务院审批的部分用地事项审核,同时处理司内行政事务。人员编制为4名,配置为1名处长、1名副处长和2名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