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下面有哪些部门
作者&投稿:盖江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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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下面主要有以下几个部门:
1. 办公厅
2. 政策法规司
3. 规划司
4. 财务司
5. 耕地保护司
6. 地籍管理司
7. 土地利用管理司
8. 矿产开发管理司
9. 矿产资源储量司
10. 地质环境司
11. 地质勘查司
12. 执法监察局
这些部门各有其独特的职能和责任,共同构成国土资源部的完整体系。
办公厅主要负责部内日常运转工作、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新闻宣传、档案、信访、保密、保卫、接待及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
政策法规司则负责起草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以下简称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规章草案;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办理有关行政复议事宜;调研和起草综合性国土资源管理政策。
规划司的主要职责是组织研究国土综合开发整治的政策措施,编制国土资源发展规划;编制管理土地利用计划;参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
财务司负责管理国家财政拨给的地勘费及其他资金;对国土资源部管理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财务监督管理;对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和使用进行监督。
耕地保护司拟定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农地保护和土地整治政策、农地转用管理办法,拟定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规定;指导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
地籍管理司则拟定地籍管理办法,拟定土地调查、动态监测、地籍调查和统计的技术规范、标准并拟定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权属纠纷调处规则和权属管理办法,承担调处重大土地权属纠纷。
这些部门在国土资源部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共同管理我国的国土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