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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做工程结算时,投标中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怎么处理? 关于招投标时的专业工程暂估价,结算时怎么处理?在线等

作者&投稿:春妹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在做工程结算时,投标中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怎么处理?~

1、暂估价处理方式
处理方式:合同履行阶段再最终确定该部分的合同价格金额。
暂估价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产生原因:该笔款项属于签约合同价的组成部分,合同履行阶段一定发生,但招标阶段由于局部设计深度不够、质量标准尚未最终确定、投标时市场价格差异较大等原因,要求承包人按暂估价格报价部分。
2、暂列金额的处理方式
处理方式:由发包人用于在施工合同协议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在施工过程中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以及施工过程中合同约定的各种工程价款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的费用。
暂列金额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格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格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扩展资料:
一、暂估价确定方法:
1、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或分包人,按招标的中标价确定。
2、非必须招标项目:
A、材料和设备由承包人负责,经监理人确定相应的金额;
B、专业工程施工的价格由监理估价确定。
二、暂列金额是特殊的变更:
做施工的都熟悉变更,更熟知如何操作,但暂列金额不同一般的变更,它虽然最后要以变更形式反映出来,但不同于变更的地方是一般变更没有预知性,只有发生了或发现了才提出办理,而斩列金额开始就知道要发生的,与之相对应的费用也是相对确认的。
只是条件未成熟,甲乙双方投标时暂时无法操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暂估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暂列金额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暂估价是招标时,由于设计原因或工程施工情况不明,不能准确报价,但这个项目肯定会实施,因此用暂估价。
具体施工时由业主决定;可以会议纪要形式、工作联系单、补充协议形式通知施工方组织实施。

拓展资料:
投标流程
1、前期工作。需要对所投项目前期调查,包括工程内容、工期、资金到位情况等,对照调查了解情况结合自身实际,看是否适合投标。
2、报名阶段。对照招标公告,认真准备报名资料,如果是资格预审,需要带全所要证书证件(注意是否需要复印件);如果资格候审,则要按资格候审的要求办理;注意投标保证金和工本费的缴纳要求。
3、投标准备。报名完成取得招标文件后,需要对招标文件认真研究、熟悉招标文件内容及相关要求,要注意招标文件时间安排并按要求办理,工程类项目如果有踏勘现场、答疑等事项,要按相关要求参与办理;按要求制定标书,一定要注意标书内容要全,签字盖章不能遗漏,如果工程类技术标书是暗标,则要对照相关要求编制,封面、字体、内容都有严格要求,不要画蛇添足。注意业绩要求和投标承诺,这方面容易得分也容易忽略。
4、投标。相关人员要按时间要求签到,相关证件要齐全,遵守现场纪律,按要求唱标,听候安排,认真记录开标情况,做得知彼知己,等候投标结果。
5、投标总结。每次投标完成,无论是否中标,都要总结一下,看有没有失误、有没有好的做法以备以后投标参考,如果中标的话,要按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组织施工(或供货)。不中标按要求退投标保证金。
参考资料:
投标_百度百科

在做工程结算时,投标中的“暂列金额”是指以后不确定是否发生,如果在实际工程中发生了,计算时就可以跟甲方结算。如果没发生,甲方就要扣除。“暂估价”是指这个项目肯定要发生,但不确定价格,只能暂估一个价格。结算的时候按实际价或者甲方认价格调整。

投标报价中的“暂列金额”不属于工程项目费用,而是建设单位在做工程测算时,对于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费用增加而预先预留的费用,此费用主要用于工程变更增加、人材机费用的调增以及其他不可预测费用的增加。

暂估价主要是材料和分包工程的暂估单价,由建设单位指定暂估价格,各投标单位均以此价格为准进行报价。暂估价会在竣工结算时会根据市场实际价格进行调整。

扩展资料:

工程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

是指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

2、竣工后一次结算

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3、分段结算

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4、目标结算方式

即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

5、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实行预收备料款的工程项目,在承包合同或协议中应明确发包单位(甲方)在开工前拨付给承包单位(乙方)工程备料款的预付数额、预付时间,开工后扣还备料款的起扣点、逐次扣还的比例,以及办理的手续和方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工程结算



投标报价中的“暂列金额”不属于工程项目费用,而是建设单位在做工程测算时,对于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费用增加而预先预留的费;

此费用主要用于工程变更增加、人材机费用的调增以及其他不可预测费用的增加。如果项目施工完成后,没有变更增加、人材机调增等费用的话;

那么暂列金额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收回,如果有以上费用增加的话,则从暂列金额的费用中调拨。若变更费用超出暂列金额,则需由建设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下拨资金;

若变更费用没有超出暂列金额,则按实际变更费用由暂列金额填补,剩余资金归于建设单位。在施工单位做竣工结算报价时,不可将此项费用进入结算报价。

暂离金额一般多用于政府出资或合资的工程。

而暂估价主要是材料和分包工程的暂估单价,针对建筑市场上长期内价格幅度变化比较大的材料和分包工程;

为防止各投标单位在投标竞争价格上为中标而恶意压价但中标后在施工时以涨价为由向建设单位索赔此类现象的产生,由建设单位指定暂估价格,;

各投标单位均以此价格为准进行报价,这就是暂估价。暂估价部分在竣工结算时会根据市场实际价格进行调整。

扩展资料:

中间结算

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按逐月(或形象进度,或控制界面等)完成的工程数量计算各项费用,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即中间结算)。

以按月结算为例,现行的中间结算办法是,施工企业在旬末或月中旬向单位提出预支工程款账单,预支一旬或半月的工程款,月终再提出工程款结算账单和已完工程月报表;

收取当月工程价款,并通过银行进行结算。按月进行结算,要对现场已施工完毕的工程逐一进行清点,资料提出后要交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审查签证。

为简化手续,应以施工企业提出的统计进度月报表为支取工程款的凭证,即通常所称的工程进度款。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步骤为:

工程量测量与统计→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工程师审核并确认→建设单位认可并审批→交付工程进度款。

参考资料:工程结算-百度百科



投标报价中的“暂列金额”不属于工程项目费用,而是建设单位在做工程测算时,对于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费用增加而预先预留的费用,此费用主要用于工程变更增加、人材机费用的调增以及其他不可预测费用的增加。如果项目施工完成后,没有变更增加、人材机调增等费用的话,那么暂列金额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收回,如果有以上费用增加的话,则从暂列金额的费用中调拨。若变更费用超出暂列金额,则需由建设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下拨资金,若变更费用没有超出暂列金额,则按实际变更费用由暂列金额填补,剩余资金归于建设单位。在施工单位做竣工结算报价时,不可将此项费用进入结算报价。暂离金额一般多用于政府出资或合资的工程。

而暂估价主要是材料和分包工程的暂估单价,针对建筑市场上长期内价格幅度变化比较大的材料和分包工程,为防止各投标单位在投标竞争价格上为中标而恶意压价但中标后在施工时以涨价为由向建设单位索赔此类现象的产生,由建设单位指定暂估价格,各投标单位均以此价格为准进行报价,这就是暂估价。暂估价部分在竣工结算时会根据市场实际价格进行调整。

投标报价中的“暂列金额”不属于工程项目费用,而是建设单位在做工程测算时,对于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费用增加而预先预留的费;

此费用主要用于工程变更增加、人材机费用的调增以及其他不可预测费用的增加。如果项目施工完成后,没有变更增加、人材机调增等费用的话;

那么暂列金额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收回,如果有以上费用增加的话,则从暂列金额的费用中调拨。若变更费用超出暂列金额,则需由建设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下拨资金;

若变更费用没有超出暂列金额,则按实际变更费用由暂列金额填补,剩余资金归于建设单位。在施工单位做竣工结算报价时,不可将此项费用进入结算报价。

暂离金额一般多用于政府出资或合资的工程。
而暂估价主要是材料和分包工程的暂估单价,针对建筑市场上长期内价格幅度变化比较大的材料和分包工程;

为防止各投标单位在投标竞争价格上为中标而恶意压价但中标后在施工时以涨价为由向建设单位索赔此类现象的产生,由建设单位指定暂估价格,;

各投标单位均以此价格为准进行报价,这就是暂估价。暂估价部分在竣工结算时会根据市场实际价格进行调整。

扩展资料:

中间结算

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按逐月(或形象进度,或控制界面等)完成的工程数量计算各项费用,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暂列金额给是指以后不确定是否发生还的,如果在实际工程中发生了,计算时就可以跟甲方结算。如果没发生,甲方就扣除。
暂估价是指这个项目肯定要发生的,但不确定价格,只能暂估一个价格。结算的时候按实际价或者甲方认价格调整。

《固定总价合同暂列金结算如何处理》
答:2、提供充分的证据:在结算暂列金时,承包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暂列金的使用是合理的,包括但不限于变更通知、合同约定、工程量清单、施工日志、监理人的指令等。3、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在固定总价合同暂列金结算时,应当依据合同约定、工程实际完成情况、监理人的指令和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

《固定总价合同中的暂列金,结算如何处理?》
答:合同总价如果是固定的,就不存在结算,把发生的暂列金转为实际发生。不是固定合同总价的,结算时把已经发生的暂列金项目转为实际项,其余的就不存在了。法律分析固定总价合同俗称闭口合同或包死合同。所谓固定是指这种价款一经约定,除业主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外,一律不允许调整。所谓总价是指承包单位完成...

《暂列金额怎么确定?》
答:暂列金额给是指以后不确定是否发生还的,如果在实际工程中发生了,计算时就可以跟甲方结算。如果没发生,甲方就扣除。 暂估价是指这个项目肯定要发生的贰但不确定价格,只能暂估一个价格。结算的时候按实际价或者甲方认价格调整。 问题四:工程暂列金一般是多少? 10分 暂列金额: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

《关于工程暂列金额,是不是招标文件规定了暂列金额,投标报价要计入总价...》
答: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定的一笔备用款项。是否列在合同价款中,需业主方事先确定。如业主方要求了,但招标公司编工程量清单时漏了,则是招标公司的责任。如果招标人未定,则是招标人的问题。乙方无权确定暂估金额,所以招标时如招标文件没有暂估金额,乙方投标不计入是正常的。

《固定总价合同中的暂列金,结算如何处理》
答:合同总价如果是固定的,就不存在结算,把发生的暂列金转为实际发生。不是固定合同总价的,结算时把已经发生的暂列金项目转为实际项,其余的就不存在了。法律分析固定总价合同俗称闭口合同或包死合同。所谓固定是指这种价款一经约定,除业主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外,一律不允许调整。所谓总价是指承包单位完成...

《工程暂列金怎么计算》
答: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暂列金额按招标文件编制,列入其他项目费。采用工料单价计价的工程,暂列金额单独列项计算。暂列金额是业主方的备用金,这是由业主的咨询工程师事先确定并填入招标文件中的金额。

《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商务标部分中的预留金是什么意思?》
答:预留金是03清单专有名词。现在叫“暂列金额”。1.暂列金额的性质:包括在合同价之内,但并不直接属承包人所有,而是由发包人暂定并掌握使用的一笔款项。2.暂列金额的用途:由发包人用于在施工合同协议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在施工过程中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以及施工过程中合同约定的...

《工程暂估价与暂列金的区别》
答:工程清单(造价)内含有暂列金,除招标文件另有明确约定的,一般在投标时应包含在投标总价内。一、暂列金额与暂估价的区别:1,暂列金额是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暂列金额应按发包人的要求使用。2.暂估价则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

《国际投标暂列金谁来分配使用》
答:10版定额的暂列金额为税金外的全部费用。工程结算时,暂列金额应予取消,另根据工程实际发生项目增加费用。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暂列金额按招标文件编制,列入其他项目费。采用工料单价计价的工程,暂列金额单独列项计算。暂列金额是业主方的备用金,这是由业主的咨询工程师事先确定并填入招标文件中的...

《工程造价中备用金和暂列金有什么区别》
答:二、会计处理不同 1、备用金:企业拨付的备用金,根据管理需要,可以采用一次性备用金或定额备用金制度,在“其他应收款一一备用金”明细账户中进行核算。2、暂列金:暂列金额一般不得超过估算总造价的20%。10版定额的暂列金额为税金外的全部费用。工程结算时,暂列金额应予取消,另根据工程实际发生项目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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