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总价合同暂列金结算如何处理
作者&投稿:赏桑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它的结算处理方法如下:
1、监理人指令使用:在固定总价合同中,暂列金的使用通常需要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承包人应当严格按照监理人的指令来使用暂列金。
2、提供充分的证据:在结算暂列金时,承包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暂列金的使用是合理的,包括但不限于变更通知、合同约定、工程量清单、施工日志、监理人的指令等。
3、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在固定总价合同暂列金结算时,应当依据合同约定、工程实际完成情况、监理人的指令和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
1、监理人指令使用:在固定总价合同中,暂列金的使用通常需要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承包人应当严格按照监理人的指令来使用暂列金。
2、提供充分的证据:在结算暂列金时,承包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暂列金的使用是合理的,包括但不限于变更通知、合同约定、工程量清单、施工日志、监理人的指令等。
3、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在固定总价合同暂列金结算时,应当依据合同约定、工程实际完成情况、监理人的指令和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
《关于建设工程合同采用何种计价方式,一般在哪明确》
答:固定单价招标。一般为固定总价签订合同。对可能产生设计变更的也可以使用固定单价合同。招标文件前附表和专用合同中均应明确
《中标价1个亿,其中4千万为暂列金,合同为》
答:合同总价如果是固定的,就不存在结算为题,把发生的暂列金转为实际发生即可;不是固定合同总价的,结算时把已经发生的暂列金项目转为实际项,其余的就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