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网 导航

劳动合同是签了好还是不签好?签了万一要走人怎么办? 签了劳动合同, 想辞职不干,领导不批, 直接走人,会怎样?

作者&投稿:严申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签过劳动合同了,直接走人有后果吗?~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直接走人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相关法律法规:

1、《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签了好,要走人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在用工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其中,用工不满一个月的,结清工资即可;已满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直至终止劳动关系的前一日止,并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已经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走人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其中,按第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规定解除合同没有经济补偿,按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当然签好啊。虽然合同中有此约定条款,但是此条款在于限制劳动者的就业权,用人单位应当给与劳动者补偿。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给了你两年的经济补偿,你两年内就可以遵守这个约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你补偿,你可以有自主择业的自由。反之,用人单位不与你签合同属于违法行为,会导致对他不利的法律后果。你拒不与之签订合同,他可以解除跟你的劳动关系。建议你签

可以签的,离开公司,公司会给你补偿的。具体可打我电话咨询。

《在一家公司上班签劳动合同好还是不签好,说说理由?》
答:如果按照合同约定,签订好合同是最好的,签合约能保证个人利益,合约规定不会说辞退就辞退,工资按月发放,不会随便更改工资,不签合同没有法律保护,没有合同约定不知道工资多少,有没有发放。

《找工作时,到底签合同好还是不签好?》
答:现在的一群人在寻找工作的时候,都会被公司的老板要求签合同,员工在工作的时候签上劳动合同,对个人对公司都有一定的好处。所以找工作的时候还是签合同最好,因为签合同能够保障员工的基本条件。如果员工在工作时候被公司无缘无故辞退的情况时,就可以通过签订的劳动合同起诉公司。公司无缘无故开除员工则...

《想要辞职了,劳动合同也到了续签的时候了,我是续签比较好还是不续签比...》
答: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做为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作出更好点判断和...

《在一家公司上班签劳动合同好还是不签好,说说理由》
答:不签劳动合同形成的事实是劳动关系,公司可能不依法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享受同工同酬待遇,产生纠纷需要自己找寻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或证明等。因单位原因不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在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要求公司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而如果是你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

《找到工作是签劳动合同好?还是吧签好?》
答:最好要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可以更好的保障当事人的利益,如果发生什么纠纷,您这边可以直接拿着劳动合同等证明你们之间劳动关系,薪资水平的证明去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我辞职了,但是人事部还要让我签劳动合同,签好还是不签好?》
答:可以拒绝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已经解除,不需要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人社部要求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是补订劳动合同,因为用人单位没有在法定时限之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现在补订合同是...

《找工作到底签合同好还是不签好?》
答:应该签合同,就好像结婚有结婚证一样,有了劳动合同,从某种角度来看,就有了某种保障,另外签署劳动合同以后,用人单位就会给予你买保险,这样在你们合同终止以后,你仍然可以自行缴纳,也就是说你会有一份养老保险,同时在工资拖欠的情况下,你还可以根据合同进行追讨。以上纯属个人观点,如果赞同请采纳吧...

《我打暑假工的,请问劳动合同,我签好还是不签好?》
答:要签,但要和对方说清楚你是暑假工,这样可根据你的情况签多长

《找工作时,签合同好还是不签好?》
答:无论任何单位在和劳动者建立关系后,都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不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无劳动合同在辞退劳动者时应赔偿其应签订劳动合同的日期起的双倍工资,即干几个月平赔几个月的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哪些利弊,签还是不签?》
答:2、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利弊: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一种保护,让劳动者拥有稳定的工作环境,所以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风险。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之间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旦员工与单位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不能以...

   

返回顶部
本页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若有相关事宜请照下面的电邮联系
感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