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家庭土地确权登记时户口簿上应确权的成员被其他人顶替确权了怎么办
作者&投稿:彤风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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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其补偿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一、提出异议
1.收集证据:受害者应收集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的合法身份和应享有的土地权益。
2.向登记机构提出异议:将收集到的证据提交给当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机构,明确提出异议,并要求重新进行土地确权登记。
二、申请仲裁
1.了解仲裁程序:受害者应了解当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程序和相关规定。
2.准备仲裁材料:根据仲裁程序要求,准备相应的仲裁材料,包括异议书、证据等。
3.提交仲裁申请:将仲裁材料提交给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土地确权纠纷。
三、法律途径
1.咨询律师:受害者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土地确权纠纷的法律程序和维权途径。
2.提起诉讼:如果仲裁结果未能满足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
当农村家庭土地确权登记时,户口簿上应确权的成员被其他人顶替确权时,受害者应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向登记机构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其次可以申请仲裁解决纠纷;最后,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及时予以登记并发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第二十二条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确认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适用本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括:
(一)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
(二)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
(三)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
(四)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五)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一、提出异议
1.收集证据:受害者应收集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的合法身份和应享有的土地权益。
2.向登记机构提出异议:将收集到的证据提交给当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机构,明确提出异议,并要求重新进行土地确权登记。
二、申请仲裁
1.了解仲裁程序:受害者应了解当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程序和相关规定。
2.准备仲裁材料:根据仲裁程序要求,准备相应的仲裁材料,包括异议书、证据等。
3.提交仲裁申请:将仲裁材料提交给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土地确权纠纷。
三、法律途径
1.咨询律师:受害者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土地确权纠纷的法律程序和维权途径。
2.提起诉讼:如果仲裁结果未能满足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
当农村家庭土地确权登记时,户口簿上应确权的成员被其他人顶替确权时,受害者应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向登记机构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其次可以申请仲裁解决纠纷;最后,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及时予以登记并发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第二十二条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确认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适用本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括:
(一)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
(二)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
(三)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
(四)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五)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