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在什么情况下属一户二宅 农村宅基地这种情况下一户二宅合法吗?
农村村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个二百五的自问自答,你自已都说了,还问别人。你不会分户吗?
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宅基地一户只能申请一处,也就是说一家人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然后在该地块上建房,这就叫做一户一宅。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扩展资料:
农村宅基地继承问题
《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我国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
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村宅基地
在农村宅基地的面积大小都有相关规定,不同的地区规定也不一样,但是如果农民拥有两处以上宅基地,且两处宅基地的面积加起来不超过当地宅基地使用面积的标准,那么在土地确权时,即使是“一户多宅”,也是按一宅来确权,这种情况下的“一户多宅”是可以的;如果两处宅基地面积加起来超过了当地宅基地使用面积的标准,那就是一户二宅(多宅)。
一户一般里面不包括两个成年男人,他们可以各自组成家庭,即便是他一个人也可以,这样的家庭只能拥有一块符合规划的宅基地,再多了就是一户两宅,另一块面积不够也算是
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宅基地一户只能申请一处,也就是说一家人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然后在该地块上建房,这就叫做一户一宅.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