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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勘查财政投融资机制改革建议 江苏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作者&投稿:丰应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对完善中央地质勘查基金运行机制的一点建议~

自中央地勘基金启动运行以来,社会各界特别是地勘行业十分关注,对《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有不同认识和看法,在基金运行过程中遇到一些障碍和困难,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央地质勘查基金运行机制。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的设立是一项新生事物,其管理和运行机制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前提是必须准确把握设立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的定位和目标。《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中明确“建立矿产资源勘查投入良性循环机制”,“加大财政对矿产资源勘查的资金投入力度,注重发挥对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国家建立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目的在于,一方面是在地质勘查投入总体不足的情况下,以基金形式加大投入;另一方面是通过基金加强重要矿产的前期勘查,适当提高工作程度,降低勘查风险,引导和拉动社会资金投资商业性矿产勘查,逐步形成多元的、良性循环的勘查投入机制,促进找矿突破,实施矿产资源(矿产地)战略储备。
在改革过渡时期设立中央地质勘查基金,既要坚持改革方向,又须面对社会现实。中央地质勘查基金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通过财政手段促进矿产勘查的一项政策措施,基金运作要实现国家目标,其运作方式要符合市场机制要求,其运行机制的建立要遵循以下原则:充分体现国家的意志;遵循地质找矿周期长、风险大的规律;按市场机制运作;基金保值增值,滚动发展;利益分配合理,有利于调动各方积极性;方便灵活,便于操作。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总体上是按照财政专项管理引入市场机制的思路设计的。实行收支两条线,项目立项、预算、资金管理完全按财政专项管理,项目组织实施引入市场机制,实行招投标、合同制以及项目监理等市场手段管理。运行一年多来,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做了有益的探索和完善,建立了一套项目立项和组织实施的办法。
从一年多来的试点情况看,这一模式的运行管理存在难以克服的障碍和困难。一是基金项目立项按照财政专项管理与项目组织实施的市场运作方式之间存在机制上的矛盾,基金管理机构同时承担了预算项目申请人和项目合同管理一方当事人的双重身份,运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各种阻滞和摩擦。二是现行的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办法与国家有关矿产勘查开发管理的法规政策之间存在的不相协调和冲突的问题,形成基金运行的障碍。以基金项目收益分配为例,按照现行矿业权出让收入缴库程序和分成管理的规定,矿业权出让必须就地全额缴入国库并按照规定的分成比例自动分库,致使《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地勘基金项目矿业权出让收入预先扣除成本和项目勘查单位的收益后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分成的做法难以操作。基金项目权益管理办法也就难以出台。据了解,由于处在基金运行关键环节的权益管理办法迟迟不能出台,直接导致了首批试点项目合作探矿权评估作价、合同签订、项目续做等一些列工作无法开展,2008年项目立项工作也因此无法进行,对基金项目组织实施工作产生不良影响。三是目前的基金运行管理(财政专项预算管理)与国家其他地勘专项运行管理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淡化了基金保值增值滚动发展的目标,有可能造成新的地质工作的重复,影响地勘基金的长远发展和调控作用的发挥,进而失去了建立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的机制意义。
因此,建议完善中央地质勘查基金运行机制,改专项预算管理模式为基金管理运行模式。
建议中央财政向基金管理机构注入一定额度的资本金(一次性注入,或大体按1~2个找矿周期分年度注入),由资金管理机构通过组织实施地质勘查工作负责保值增值,滚动发展。在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基金管理机构按国家规定的投资方向和市场机制进行投资运作,组织实施勘查项目。按照这个运行模式,制定勘查工作技术方面、财务方面配套管理办法,使资源、资产、资本管理三位一体,有机结合,形成矿产资源勘查投入良性循环机制,促进地质找矿突破,实施矿产资源(矿产地)战略储备。
(原载《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专家建议》2008年6月14日)

地质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先行性、基础性工作。近年来,特别是《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颁布实施后,全省地勘单位积极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紧紧抓住机遇,不断深化改革,稳步发展,地勘行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势头。
一、地质勘查全行业队伍基本情况
(一)地勘行业人员情况
截止到2006年底,全省地质勘查资质单位年末职工人数10304人(统计数据不含石油天然气,下同),地质勘查从业人员6327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4657人,占从业人员的73.6%,工程技术人员中,高级技术人员1195人,占25.6%,中级技术人员1697人,占36.4%。全省地勘行业职工平均年收入3.17万元,比2005年增加19%,离退休人员共有8831人,人均费用2.58万元。
(二)地质勘查资质情况
除石油天然气外,全省有48家地质勘查资质单位,核定了11个资质类别甲、乙、丙级资质甲级资质162个(2005年底为158个),其中甲级46个,占28.4%,乙级42个,占25.9%,丙级74个,占45.7%;资质专业分布情况:区域地质调查5个、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32个、固体矿产勘查39个、液体矿产勘查12个、气体矿产勘查2个、地球物理勘查19个、地球化学勘查8个、遥感地质勘查3个、勘查工程施工29个、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12个、选冶加工试验1个。
二、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经济发展状况
(1)目前我省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国有地勘单位共41家,地质勘查从业人员6176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4534人(高级技术人员1151人,中级技术人员1657人)。全省国有地勘单位职工平均年收入3.19万元,比2005年增加20.8%,离退休人员共有8831人,人均费用2.58万元。
(2)在全省广大地质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国有地勘单位各项经济指标保持稳中有升。2006年度总资产279055万元,比2005年增长11.68%.其中:生产性资产162400万元,专用仪器设备42630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0,77%和9.8%;总负债152324万元、总收入205110万元、总支出180468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1%、4.3%、0.6%。
(3)2006年共争取地质勘查费54333.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4262万万元,地方财政50071.6万元。争取各类地质专项拨款6892万元,其中国家矿产资源补偿费项目经费2938万元;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经费2135万元,省财政安排地质勘查补助项目15个,经费1819万元。
(4)从事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的基本情况。全省商业性矿产勘查,主要是矿山生产勘探,在服务的地域和领域都比之前有所拓展,同时还在一些城市和地区开展了地热勘查项目和地球化学找矿项目。全年投入资金约0.83亿元。
(5)矿产开发情况。矿产开发实现年收入1.83亿元。海外地质找矿工作起动,地质六队在老挝华潘省取得南奥村铁矿勘探权;江苏地质工程公司获得莫桑比克马尼卡、固洛两个区块金矿勘探权。
(6)工程勘察施工情况。全年实现工程勘察收入7.47亿元。其中省内6.07亿元、省外1.2亿元及境外工程勘察市场2000万元。
(7)其他产业收基本情况。主要从事服务业、贸易、加工业等其他多种经营产业,全年共完成经营收入6.21亿元。比2005年增长42.6%。
三、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取得的主要经验
(一)坚持从结构调整入手,推进地勘队伍改革
在地勘队伍改革中,按照产业分离和主辅分离的原则,坚持从结构调整入手,推进改革,并把队伍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与资产结构调整结合起来。主要做法是:一是坚持产业分离,组建地质勘查队伍,推进基础地质施工业与建筑业分开运行。二是坚持主业与辅业分离,推进地勘队伍结构与产业结构调整,壮大主要产业,放开辅业。三是坚持从实际出发,把因自身的年龄、性别、知识、专业等实际问题而无法适应转企的富余人员剥离出来,纳入基地管理。四是坚持优化资产结构,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效益,推进地勘队伍改革。主要是将经营性资产按产业相对集中,适度扩大规模,作为企业法人财产,负责保值和增值。将非经营性资产分别交给相关物业管理基地,并在经营开发上做文章,努力将部分非经营性资产转化为经营性资产,提高资产运行效益。
(二)以改革为动力,发挥产业优势,加快地勘经济发展
在地勘队伍改革中,坚持以改革和科技进步为动力,进一步发挥了地勘队伍的地质勘查和工程勘查两大产业的优势,融入国家发展、地方经济与矿业开发,加快了地勘经济的发展。
(三)注重加强管理工作和稳定地勘队伍
在地勘队伍改革与地勘经济发展中,坚持向管理要效益、稳定职工队伍已成为地勘单位的共识。各基层地勘单位普遍出现了地质经济发展速度与效益较快的双增长态势,地勘单位经济实力有较大增强。各地勘单位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听取职工意见,切实关心离退休职工、下岗职工和困难职工生活,因此在深化改革中保持了地勘队伍的总体稳定。
(四)坚持以人为本,构建人才高地
“十五”期间,我省地勘单位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制定激励政策,采取引进、培养、造就、提升等手段,努力构筑人才高地,取得较好效果。对新引进的人才在住房补贴,岗位津贴享受特殊政策。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对所有委培研究生,承担学杂费,取得学位后还给予适当奖励。每年开展学术交流活动,通过交流互促互进,激发科研人员学术研究热情。2006年,省地调院经国家人事部批准,在全国省级地调院中率先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加强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增强矿产资源勘查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能力,在更高层次上为全省乃至全国地质科研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五)加大装备投入,完善规章制度
为保证高效开展地质工作,“十五”期间我省地勘单位投入大量资金,购买先进的分析仪器和技术改造实验室,购入先进的物探仪器设备,为东部地区攻深找盲做好准备;加强内部机构调整,加大制度改革力度,建立了符合地质调查工作性质和特点的管理制度、聘用制度和灵活的分配制度;加大分配制度的改革力度,实行岗位工资、计件工资、项目工资和年薪工资等多种分配形式,使得报酬与职责、收入与成果直接挂钩,奖优罚劣,优胜劣汰,充分调动了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
四、国有地勘单位“十一五”改革发展的设想
(一)建立和实施省级地质勘查基金
建立矿产资源勘查投入的良性循环机制,加大财政对矿产资源勘查的资金投入。以省财政预算安排、省留成的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出让价款等收入以及其他渠道筹集的相关资金,建立省级地质勘查基金,专项用于全省重点矿种、重点成矿区带等前期勘查。
(二)合理部署,统筹规划江苏地质工作
根据江苏省的资源情况,主要安排省内紧缺和优势矿种的工作思路,以满足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对矿产资源增长的需求,保证可持续发展。“十一五”时期我省地质工作的主要发展目标是:地质勘查力争提交能源矿产地2~3处,金属矿产地5处,非金属矿产地8处,可供利用的矿产地15处;取得境外矿产资源使用权的矿产地5~8处。为江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
(三)抓住机遇,理清思路,确保地勘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坚持以改革和科技进步为动力,进一步发挥地勘队伍的地质勘查和工程勘查两大产业的优势,融入国家发展、地方经济与矿业开发,以地质科学为指导,应用多种技术方法,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吸收社会资金,挖掘省内矿产资源潜力,全方位开展地质勘查与矿业开发服务,加快地勘经济的发展。
(四)努力拓展地质工作服务领域
转变传统粗放式的生产方式,用市场化理念扩大地质勘查服务的能力和范围。我省的城市化发展速度迅速。努力统筹全省基础地质和环境地质工作的深厚基础和技术优势,做好重要城市地质工作。做大做强工程勘察和施工业,扩大勘察工作的区域范围,提高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大技术投入和先进勘查技术方法应用,为城乡规划和地下空间利用提供地质资料和设计依据,发挥地质调查的基础性、前瞻性作用,服务于经济都市群建设。
(五)积极拓展省外境外地质勘查市场
鼓励国内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开展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通过独资、投资参股或并购等形式,在资源富集、投资环境好的省区或国外去勘查开发国内短缺矿产资源,建立稳定的资源供应基地,缓解江苏资源保障的压力。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单位到境外承包地质工程,勘查利用矿产资源,以获较好的勘查效益,激发地勘单位改革的积极性。
(六)加大地质勘查力度的同时,加快矿业开发工作
除省内矿业权的市场运作之外,积极推进与省外国外的技术合作。利用国内外金融机构和战略合作伙伴的资金,进行省外国外矿业交流合作范围,不断开拓矿业开发的新资源、新优势。
五、对策建议
当前地质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地勘单位的发展尚未进入良性循环期,地勘队伍的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我省地勘行业改革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物质基础薄弱。地勘队伍家底薄,人均净资产不足2万元,与其他系统事业单位相比,差距十分明显,且地勘经费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历史欠账多,住房货币化补贴还没有到位。
二是职工收入低。目前国家投入少,许多地方性的工资补贴、福利待遇都未能享受,严重影响了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从事地质工作的技术人员收入与其他行业相比差距较大,人才的引进和留住人才的困难很大。人才断层明显,中青年技术人员缺口较大,严重影响了地勘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三是地勘单位的改革不到位。目前地勘单位是事业单位但没有足够的费用,也没有企业单位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地勘单位的发展。
四是外部环境制约。政策落实不能完全到位、江苏矿产资源贫乏的特点、矿业权市场不发育的现实都是制约地勘改革发展的因素。
五是地勘科技投入不足。我省地勘单位科技管理及投入需要进一步提高,野外施工技术力量较薄弱,难以满足高质量的施工要求。部分地勘单位技术装备落后,设备更新每年资金投入很少,目前的国家投入只能应付简单的再生产,特别是在专业性较强的物化探设备和资金需求较大的深孔勘探设备投入上,更显得无能为力,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加强地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体制、机制、市场、投入等诸多方面的因素,特别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很多。同时地质工作是一种特殊的基础产业,加强地质工作,应充分考虑其特殊性。结合我省实际,就加强地质工作改革和发展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对策或建议:
(1)加快地质队伍建设,建立人员精干、结构合理、装备精良、能承担重大任务的地勘队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的高层次地质专业技术人才。制定各种优惠政策,引进毕业大学生,充实壮大地勘队伍。建立鼓励创新的地质人才开发机制,进一步探索建立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勘查开采项目收益分配的新机制。
(2)依靠科技,增强地质工作创新能力。充分发挥我省教育、科研优势,优化整合地质科技资源,建立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与地勘单位联合研究攻关的新机制。突出重点矿种、重点成矿区(带)和重要成矿类型的地质勘查科技攻关,大力推进地质找矿基础理论、区域成矿规律和找矿方法技术的研究,增强矿产资源勘查核心技术和关键装备的应用能力,全面提高地质勘查工作的科研综合水平。
(3)加速改革调整,为地勘工作发展提供组织保证。组建矿产(集团)公司,以资产为纽带,实行联合,形成规模经济,增强市场竞争力。坚持走矿产勘查与开发一体化之路,允许国有地勘单位直接从事矿产开发,并通过法规建设和深化改革,把部分有条件的国有地勘单位,培育成集矿产勘查和开发于一体的矿业公司。
(4)多渠道增加地质勘查投入,解决资金不足的困难,适当扩大国家政策性投资额度和比重,探明更多的经济可采资源储量。建议尽快制订“关于加快地质勘查、开采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具体实施办法,鼓励和吸纳中外资金投入商业地质勘查工作,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5)出台地勘队伍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指导政策,出台促进海外矿产勘查开发的具体优惠政策。建议国家建立有效的国外矿产勘查投资动态和信息的定期发布制度,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系统,引导国内企业更好地参与国外竞争。
(6)实施产业分离、主辅分离。按照社会协作化分工的要求,既能促进离退休服务、基地服务、社区服务进一步提高质量和水平,还能使我省地勘单位的产业结构、产业布局更加合理,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每一个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得到增强,可持续发展得到保证。
(7)继续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坚持以科技为先导,进一步开展科技协作,提升科技创新水平,推动科学技术在地质工作中的广泛运用,促进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与运用。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地勘处)

矿产资源作为一种特殊的自然资源,不仅具有不可再生性,还具有隐藏性,即需要经过地质勘查才能对其地点、深度、储量等因素有所掌握,从而进行开采活动。因此保持矿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首先要注重地质勘查工作,保证在现有矿区的资源被开发利用完之前,能够找到新的矿源。

我国地质勘查工作的资金来源,在不同的时期有着不同的渠道。在1952~1984年间,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地勘投资主要来源于财政支出。经历1952~1956年的短暂迅速提升后,地勘费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一直稳定在1.5%~2.0%之间,与财政支出同步增长。这个时期地勘费增减的变动幅度与财政收入增长、GDP增长的变动幅度基本是同步的。在1986~1998年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渡时期,地勘费的投资来源仍然主要是财政支出,直到1994~1995年,财政投入地勘费的比重有所下降。我国《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中明确提出了矿产资源补偿费纳入国家预算,实行专项管理,主要用于矿产资源勘查。进入上世纪末,由于地勘企业可以通过探矿权和采矿权转让来取得收入,其自筹资金的比重明显上升,但油气矿产和非油气矿产有明显差别。非油气矿产可以占到地勘资金来源的30%~40%,而非油气则占到70%~100%,这完全得益于国家允许在油气销售收入中提取勘探基金的财务政策。

为了推进我国地质勘查工作的开展,保持矿业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应改革现有的地质勘查投融资机制,加大财政支出对地质勘查工作的支持力度。首先,应通过对地质勘查单位直接提供财政支出支持,激励其增加矿产资源勘查支出,主要用于国家经济建设急需矿种和战略储备需要的重大地质普查找矿工作。其次,对于地质勘查单位和矿业企业的一般性矿产资源勘查支出,也可以通过财政低息、免息贷款、财政担保的方式予以支持,以及通过税式支出,如允许提取地质勘探基金,将矿产资源勘查支出计入企业成本等方式减轻其所得税负担,从而推进地质勘查单位和矿业企业的矿产资源勘查工作。至于对地质勘查进行财政支持的资金来源,也可以采取多种渠道,既可以利用矿产资源补偿费的专项资金,也可以开征矿业可持续发展基金,还可以通过发行债券的形式在资本市场上进行融资。



《地质勘查财政投融资机制改革建议》
答:为了推进我国地质勘查工作的开展,保持矿业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应改革现有的地质勘查投融资机制,加大财政支出对地质勘查工作的支持力度。首先,应通过对地质勘查单位直接提供财政支出支持,激励其增加矿产资源勘查支出,主要用于国家经济建设急需矿种和战略储备需要的重大地质普查找矿工作。其次,对于地质勘查单位...

《对改革和完善地质找矿体制和机制的建议》
答:(1)对构建地质找矿投资体制和机制,一方面,应当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勘查资本进入股市创业板,实现证券化;另一方面,应当积极促进各级政府已有的对地质找矿的财政投入,改革其运行体制和机制,即不要用事业管理体制找矿,而是把资金注入自己组建的专业投资公司,通过资本市场为矿产资源勘查公司(由现有地勘单位组建)提供金融支持。

《关于健全完善地质找矿新机制及相关制度的建议》
答:二、关于规范整装勘查的建议 整装勘查是实施地质找矿新机制以来推行的一种新的找矿模式,实施几年来,成效显著。整装勘查在全国全面推进中,各省(区、市)在理解上、在实际操作中有很大差异。有的整装勘查区从区域地质调查到勘探均含其中,公益性、商业性地质工作并存,事业费、基金、商业资本混用,矿业权设置多元,投...

《完善矿产资源勘查机制的政策建议》
答:伴随着国土资源部的成立,以及随后的地勘队伍属地化、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运行等一系列改革措施,我国地质勘查业的体制、机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因而也相应要求地勘行业的投资机制进行相应的变化,尤其是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的运行机制。 要建立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的新机制,合理...

《当前地质工作问题分析及应对建议》
答:二、应对建议 1.重新定位公益性地质工作思路,创新机制 中国地质调查局升格为副部级单位,体现了中央对地质调查工作的高度重视。应该借此机会对中国地质调查局的地位和作用进行认真思索和研究,特别要研究近期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使我国的地质调查工作更加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结合,更好地为地质勘查、矿产开发和国民经济发展...

《我国矿业资本市场的现状、问题与政策建议》
答:在传统投资体制下,资金主要靠中央财政拨款,国内外信贷资金很少被用于地质勘查和矿山建设投资。现在除财政资金外,银行贷款、企业自有资金、个人资金、外资都已成为重要的资金来源,而且企业还可以通过各种不同的融资工具组合和创新来拓宽融资渠道。 同时,随着我国地勘经济的改革与开放,外资也不断涉入我国的地质勘查领域。几...

《地质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答:近期,重点是建立地质工作统筹部署协调机制。建立政府与企业合理分工、相互促进的地质勘查体系,健全中央和地方政府各负其责、相互协调的地质工作管理体制。按照“公益先行,基金衔接、商业跟进,整装勘查、快速突破”的思路,统筹中央与地方地质工作,统筹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统筹中央财政出资的地质工作,提高各种资金的效率...

《对新形势下地质工作改革的评述》
答:二、地质工作改革实践取得重要进展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和逐步完善,我国地质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运行、协调发展的机制逐步建立,运行基本顺畅。地质勘查投入显著增加,投资多元化格局初步形成。探矿权市场逐步完善,探矿权交易日趋活跃。 (一)初步实现了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

《河北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答: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行业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5号)要求,我厅组织对我省地勘单位的基本情况、改革发展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现将调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地质勘查行业队伍基本情况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我省具备地质勘查资质的地勘单位118家,较2005年单位数增加13家,年末在职职工人数382...

《加强湖北地质工作的几点建议》
答:矿业权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地质矿产勘查管理规范化、法制化程度增强,投资环境得到改善。地质工作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地勘队伍实力增强,地勘事业快速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三、加强湖北地质工作的重点部署建议 1.开展以地学为基础的多目标、多用途综合性地质调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省基础地质工作程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通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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