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145件规章和文件(第二批)的决定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1997年12月31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88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要求,省政府对建国以来省政府发布或者批准发布的含有行政处罚内容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法进行了全面清理。经1997年12月24日第63次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废止所附目录中的84件规章和17件规范性文件。
本决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 附件:一、予以废止的规章目录(84件)
二、予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7件)
## 附件一: 予以废止的规章目录
序号 规章名称 发布时间、形式 说明
1 吉林省全民所有制企 1991年1月14日 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业承包经营责任审计 省政府第44号令
暂行办法
2 吉林省测绘管理办法 1986年5月13日 1994年《吉林省测绘管理
吉政发〔1986〕 条例》有新规定。
72号文
3 吉林省测绘管理罚款 1991年11月21日 1994年《吉林省测绘管理
办法 经省政府批准,吉测字 条例》有新规定。
〔1991〕111号文
4 吉林省加强建筑工程 1986年5月8日 1995年《吉林省建筑市场
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 吉政发〔1986〕 管理条例》有新规定。
66号文
5 吉林省建筑施工队伍 1986年5月9日 1995年《吉林省建筑市场
管理规定 吉政发〔1986〕67 管理条例》有新规定。
号文
6 吉林省城镇园林绿化 1987年1月5日吉政 1992年《吉林省城市绿化
管理办法 发〔1986〕3号文 条例》有新规定。
7 吉林省保护气象台 1988年6月6日经省 1996年《吉林省气象管理
(站)观测环境的若 政府批准,吉府法字 条例》有新规定。
干规定 〔1988〕18号文
8 吉林省家畜家禽防疫 1986年4月15日 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
实施办法 吉政发〔1986〕50 动物防疫法》有新规定。
号文
9 吉林省公路(内河) 1983年11月8日 因形势变化,已不适用,且
运输管理规定 吉政发〔198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有
274号文 新规定。
10 吉林省公路旅客运输 1985年11月3日 因形势变化,已不适用。
管理若干规定 吉政发〔1985〕
163号文
11 吉林省公路路产保护 1979年6月9日 因形势变化,已不适用。
奖惩试行办法 吉革发177号文
12 吉林省水土保持工作 1985年3月13日 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
实施细则 吉政发〔1985〕 土保持法》和1992年《吉林
56号文 省水土保持条例》有新规定。
13 吉林省出租汽车里程 1989年6月24日 因形势变化,已不适用。
计价器管理暂行办法 经省政府批准,吉府法字
〔1989〕16号文
14 吉林省鲜牛奶质量管 1988年11月16日 因形势变化,已不适用。
理办法 省政府第6号令
15 吉林省羊毛收购管理 1989年7月3日 因形势变化,已不适用。
暂行办法 省政府第18号令
16 吉林省市场羊毛质量 1988年5月21日 因形势变化,已不适用。
管理办法 经省政府批准,吉府法字
〔1988〕15号文
17 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 1985年2月7日吉政 1997年《吉林省产品质量
检验暂行管理办法 发〔1985〕75号文 监督条例》有新规定。
18 吉林省标准化管理实 1980年3月22日吉 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
施办法 革发〔1980〕67号 标准化法》有新规定。
文
19 吉林省市场商品质量 1986年11月4日 1997年《吉林省产品质量
监督检验管理办法 吉政发〔1986〕 监督条例》有新规定。
146号文
20 吉林省集体个体采矿 1990年12月13日 因形势变化,已不适用。
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 吉政发〔1990〕63
规定 号文
21 吉林省农村水利工程 1987年11月16日 因形势变化,已不适用。
管理办法 吉政发〔1987〕
141号文
22 吉林省伊通火山群自 1988年10月6日 1996年《吉林伊通火山群
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经省政府批准,吉府法字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198
一、废止省政府规章六件
(一)《吉林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1992年7月29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62号发布,根据1997年12月15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84号、2004年2月23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54号修改)
(二)《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1994年5月22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3号发布,根据1997年12月26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85号修改)
(三)《吉林省驻外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1994年6月7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6号发布)
(四)《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奖励举报偷税案件有功人员的规定》(1995年9月20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34号发布)
(五)《吉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2002年4月4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37号公布)
(六)《吉林省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办法》(2006年4月14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83号公布)二、修改省政府规章一件
对《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若干规定》(1998年6月18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94号发布)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八条修改为 “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评选、奖励工作每2年进行一次。评奖工作开始前,由评审委员会在《吉林日报》等媒体上发布公告”。
(二)将第十二条修改为 “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实行三级评审制度。由社会科学各省级学会,各市、州社科联成立初审组,分别对申报参评的成果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由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复审。通过复审的,由评审委员会审定拟获奖成果 ”。
(三)将第十三条修改为 “拟获奖成果由评审委员会在《吉林日报》等媒体上发布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有异议的,可以向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委员会应当在15日内做出处理决定 ”。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若干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订,重新公布。
(第118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145件规章和文件(第二批)的决定》已经2000年11月21日省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洪虎
二000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
145件规章和文件(第二批)的决定
根据政府工作的要求,省政府及其各部门曾经制定过大量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这些规章和文件对于政府机关实施行政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改革的深化,其中有些文件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的需要了。有的年代久远,管理措施已不适用;有的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所代替,原有的管理规范与新的规定相抵触;有的内容不合理,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规定了一些不合理的负担;有的办事程序繁琐,不符合精简、效能的原则;有的管理权力交叉,实行多头管理,当事人无所适从。
经过清理,省政府决定,本次废止省政府规章8件,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17件、省政府部门文件120件。具体目录附后。
## 附件:一、第二批废止的省政府规章目录(8件)
二、第二批废止的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目录(17件)
三、第二批废止的部门文件目录(120件)
## 附件一: 第二批废止的省政府规章目录(8件)
序号 名 称 文号 发布机关
1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吉政发〔1989〕40号 省政府
《吉林省国家行政机关工
作人员岗位培训实施方案
(试行)》的通知
2 吉林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1991年省政府第51号令 省政府
3 吉林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 1992年省政府第57号令 省政府
办法
4 吉林省国有企业职工待业 1993年省政府第10号令 省政府
保险办法
5 吉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 1994年省政府第17号令 省政府
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
6 吉林省出口玉米监督检验 1994年省政府第18号令 省政府
管理办法
7 吉林省外商投资财产鉴定 1995年省政府第33号令 省政府
管理办法
8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 1997年省政府第85号令 省政府
《吉林省乡镇集体、个体
煤矿实行矿山安全条件合
格证暂行规定》的决定
## 附件二: 第二批废止的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目录(17件)
序号 名 称 文号 发布机关
1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 吉政发〔1983〕195号 省政府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实施
办法》的通知
2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 吉政发〔1983〕286号 省政府
《吉林省枪支管理规定》
的通知
3 吉林省贯彻《国营企业辞 吉政发〔1986〕137号 省政府
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实
施细则
4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 吉政发〔1986〕157号 省政府
《吉林省小水电站管理办
法》的通知
5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 吉政发〔1987〕108号 省政府
《吉林省机关、团体、企
À
《淮南市人民政府令第145号废止时间》
答:5年。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官网查询显示:《人民政府令第145号》生效时间是2019年09月03日,通知的废止时间是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