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两周,我签了劳动合同,但没有给我劳动合同! 在入职后的7天后 公司和我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没有给我们一份...
你辞职属于你违约,单位不会赔偿你,相反,规定辞职需要提前一月通知单位,你直接走人,你的工作没人做,单位需要找人顶你的岗位,你需要依据你手里合同的规定,赔偿单位损失
无论是合同或是协议,如果你是一方当事人,你就至少应该有一份合同或协议的正本。如果你没有任何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你的权益很难维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向你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该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之规定。如果拒不出具,按第89条规定办。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你有没有经济补偿,看《劳动合同法》第38、46条规定后便知。
所以,你先设法向用人单位索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有了该证明,至少可以获得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有了这个证明,其他的纠纷就可以用劳动仲裁来解决了,证据不足时,就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法律分析
没有拿到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究竟该怎么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1、提前备份。如果每次都是在发生纠纷后被动应战,那么对于劳动者来说,风险就太大了。因为有时候,并非一定能够搜集到其他证据。事先没有做好备份工作,总是寄望于事后去补救,为时已晚。比如劳动者跟用人单位签完劳动合同后,可以复印一份作为备份。虽然是复印件,但同样可以起到证明的效果。
2、细心发掘证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后,书面的劳动合同当然能够直接证明劳动者所主张的事实,但如果拿不出劳动合同,而厂方又极力否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的工资条、社保账户、工卡、胸牌、工作证等都可以证明与该企业的劳动关系。有些纠纷当中,或许劳动者难以取得文字性的证据,也可以寻求工友帮忙作证。
3、依法投诉。很多时候,劳动者都是势单力薄的,遇到纠纷时,单凭一己之力往往难以力挽狂澜,劳动合同明明签了,但苦于自己没有拿到,其他什么证据也没有,似乎已经山穷水尽,没有其他办法了。这个时候,劳动者可以依靠政府的力量。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由政府来督促用单位交付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仍然一意孤行,不予改正,则劳动行政部门可以依照规定,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可以找公司的HR索要,复印件也可以。
如果公司在试用期辞退员工,是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
相反,如果公司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是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金和补偿金,所以,如果公司不予签订员工劳动合同,对公司是不利的。
很多公司都这样,怕出现问题你拿着合同去打官司。所以不给你,这样是违法的,但是你要是找人家,人家就会有想法,也就是说你不用干了
你这个公司好像不太正规啊,正规的公司你签了劳动合同,厂里一份,你自己也有一份的,不然的话,你怎么知道签没签呢?而且你要用的时候你去厂里拿,厂里会给你吗?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一般是用人单位一份、劳动者一份
当然也有例外,
试用期辞退,正常支付工资即可,无须赔偿
《入职的时候签了劳动合同但是没给我,不到一个月可以离职吗?》
答:提前三天提出就可以辞职,保留好辞职的书面证据,不给你工资或者扣你工资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去劳动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