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的授权条件是什么
作者&投稿:泷咽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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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发明专利的具体条件如下:该发明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都通过,经公告他人无异议的;不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条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条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请问,专利授权的条件是什么》
答:申请专利权的条件是具备创造性、实用性和新颖性。专利权,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