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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时是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减? 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总价能不能调整

作者&投稿:怀映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但是审计将综合单价里面的部分定额工程量核减是否合理~

1、费用不同:固定综合单价承包与固定综合单价包干里都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现场经费、利润、税金等,前者综合单价项目里,国家对某个单项有变化事可以调整、而后者虽然也包括这些项目,都是合同的结算方式已经注明“包干的结算”字样,意味着包死、不再调整。
2、风险不同:综合单价里会考虑一部分风险费用,就是为了不再做调整设置的。但在实施中还是要看实际情况,主要是看业主和承包单位的博弈。

扩展资料:
合同:
固定价格合同——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
可调价格合同——可调总价合同、可调单价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结算价=固定单价×实际工程量;在同一合同计价方式中,对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两者只能选择一种,是不能同时存在的; 话说到此,你可能仍不会理解,其实签订总价合同或单价合同是与其工程的内容相关的。
总价合同相对应的是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而单价合同相对应更多的是劳务分包合同; 另外固定单价合同强调的是单价固定其总价是不固定的;而可调总价合同强调的是市场的工、料、机等的价格发生变化时,都要调整(当然合同双方会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单价合同


根据GB 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材料暂定价或称“暂估价”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是材料暂定价或称“暂估价”应按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中的材料单价结算,工程造价信息未发布的材料单价,其单价参考市场价格估算。结算时按实际价格结算。

综合单价里面部分定额工程量核减是否合理,主要是看情况而定,如果按照正常的工程完工,应该包含综合单价里面部分工程量。这种情况下核减是不可合理的。如果缺少综合单价里面部分定额工程量,属于工程不完全合格。参照合同做出核减处理是符合事实情况的。具体还有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参照合同协商。
法律分析
这个应该看合同的,因为建筑工程中不顾是什么原由导致的工程量减少或者增加,只要最终竣工验收合格,就证明工程是合格的,需要一开始的初衷以及使用等要求。所以结算时只需要看定的是什么合同了,合同专用条款内会对造价的调整肯定会有商定的,不过作为施工单位,也应该了解一下招标文件、通用条款等各项文件的限定,只要商定不冲突就能够按合同来执行,如果这些东西冲突了,施工合同最大。还要看是不可变固定总价包干 ,还是可变性固定总价包干 ,建议研究合同,正常情况要扣减,实际做的量和中标清单量有差异 ,属于风险包干 ,不硬扣减,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第二十一条规定:工程竣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清工程竣工结算,否则,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权属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综合单价里面部分定额工程量核减是否合理,如下两种情况:

  1. 如果按照正常的工程完工,应该包含综合单价里面部分工程量。这种情况下核减是不可合理的。


  2. 如果你缺少综合单价里面部分定额工程量,属于工程不完全合格。参照合同做出核减处理是符合事实情况的。


  3. 具体还有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参照合同协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南山说造价。






《清单固定价合同结算时工程量可调整吗》
答:如果是清单固定单价,且合同中没有约定合同总价包死,结算时工程量可以按实调整,但清单单价是不可调整的。

《固定总价合同可以调价吗》
答:但如果出现一些特殊的情形时,是可以调整的。这个可以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对方愿意调价,那么是可以的。法律分析合同中约定固定总价,但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或建筑材料价格或者人工费用过快上涨,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固定总价合同,缺乏工程内容明确这一基础依据,如果不据实结算将...

《总价包干合同结算时需要核量吗》
答:【法律分析】固定总价合同一般不需要核实工程量,固定总价合同在合同风险范围内的数量和单价风险都有承包单位承担。没有特殊情况下,在实际完成工程量少于投标报价的清单工程量时,也按包干价给付工程款。总价包干包图纸所有内容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发生变更即变更后工程量-原来工程量(不管你包干合同的...

《固定总价合同是按实结算还是按固定总价结算》
答:当然是按固定总价结算了,固定总价合同的总金额不变。

《固定总价合同,合同内工程量出现变更减少,如何结算?》
答:参照原合同相关工程量单价,计算增减量。所谓总价不变是指设计不变,范围不变,要求不变的前提下的总价,试想:若变更量超出施工方承受范围,亏损!谁做?!

《总价包干合同结算时需要核量吗》
答: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承发包双方就施工项目协商一个固定的总价,由承包方一笔包死,不能变化。 如果在原设计范围内完成施工,则竣工结算时合同价款不予调整。如果出现设计变更而导致施工内容发生变化,一般情况下,合同中有单价可以参考的,按合同约定执行;没有单价可以参考...

《固定总价合同可调三种》
答: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价款按照固定总价结算,合同履行过程中建设工程发生重大变更导致难以区分合同内工程量与变更部分工程量,一方当事人申请对建设工程全部造价进行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但鉴定结论应当计入固定总价体现的下浮水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 ...

《总价合同》
答:只要业主(发包方)不改变合同施工内容,合同约定的价款就是承发包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款。对于业主来说,这样的价款确定形式可以节省大量的计量、核价工作,既节约计量审核时间又可以集中精力抓好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但是,对承包商而言,固定总价合同一经签订,承包商除了承担投标时咨询错价的风险,还要承担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价款按照固定总价结算,当事人主张施工范围、工...》
答:1.实际施工未超出约定施工范围的,应当适用固定价结算。2.当事人主张施工范围确有增减的,主张增减的当事人,对该增减是否存在、实际数量、价款承担举证责任。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对增减的工程量进行结算;(2)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参照合同约定标准对工程量增减部分予以单独...

《固定总价合同中的暂列金,结算如何处理?》
答:合同总价如果是固定的暂列金,就不存在结算问题,把发生的暂列金转为实际发生即可;不是固定合同总价的,结算时把已经发生的暂列金项目转为实际项,其余的就不存在了。暂列金额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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