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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转增国家资本管理办法法律正文

作者&投稿:右婕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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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旨在鼓励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促进矿业和地质勘查行业的发展,保障国有资产权益。依据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的相关文件(财综字〔1999〕74号和183号)制定。具体规定如下:


当国有矿业企业或地勘单位在申请探矿权采矿权时,遇到以下情况,可申请将部分或全部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转增国家资本:



  • 开采国家稀缺矿产资源

  • 在贫困或重点开发地区勘查开采

  • 大型矿山资源枯竭,需接替勘查资源

  • 国有矿业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或与外企合作时,国有资本投入

  • 因自然灾害导致缴纳困难


转增国家资本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需经过专业评估并得到国土资源部确认。申请人需提交详细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评估结果确认书、年度会计报表、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等。


申请经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审核后,批准的申请人需办理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转增国家资本的手续,并进行国有资产变更登记。


整个申请过程包括提交详细申报材料,如正式文件、评估报告等,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会在45日内审核并答复。转增后的财务处理需遵循现有规定,申请人应在接到通知后45日内完成相关手续。


各级财政和国土资源部门需严格监督执行,并对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勘查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转增,制定相应细则并报备。


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实施,原规定废止。




扩展资料

《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转增国家资本管理办法》是中国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为了管理采矿权和探矿权实行转为国家资本的管理法规。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答:附件: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一九九九年六月七日 附件: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加强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答:对勘查、采矿许可证到期的,不得办理延续手续。十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此前与本通知不符的有关规定,一律以本通知为准。《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 〈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转增国家资本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建 [2004]262 号) 同时废止。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二○○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

《关于在矿业权转让时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
答:准备改制的国有矿山企业,可以先行做好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确认工作和申请将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转增国家资本金的有关工作,为矿山企业的改制提前做好准备。五、凡是在 1998 年 2 月 12 日以后已经发生探矿权、采矿权转让,但没有按照《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过评估、确认和转让审批或...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九批)的决...》
答:(2001年6月20日 财政部、国家计委财建[2001]354号) 5.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转增国家资本管理办法 (2000年10月20日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建[2000]439号) 6.关于印发《中药材生产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1999年12月1日 财政部财经字[1999]1013号) 7.关于印发《糖库建设补助款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1998年1...

《...以折股方式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管理办法 ( 试行) 的通知...》
答:其中属于中央审批登记的,探矿权、采矿权人可通过主管部门或直接向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申请; 属于地方审批登记的,探矿权、采矿权人可通过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向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提出申请。已经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批准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转增为国家资本金的,如选择以折股方式缴纳,可按...

《企业改制划拨土地处置法规是怎么样的?》
答:(二)企业改制涉及探矿权、采矿权有关事项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以及《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2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 招标 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197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转增国家资本管理办法〉的...

《矿业权的招标、拍卖、挂牌》
答:1999年6月7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颁布《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 2000年6月6日,国土资源部、财政部颁布《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减免办法》。 2000年10月24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颁布《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转增国家资本金管理办法》。 2000年10月31日,国土资源部颁布《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在...

《...采矿权使用费的区别是什么?采矿权价款又是怎么回事?》
答:第一条 为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加强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均须按规定缴纳探矿权...

《探矿权 矿权价款》
答:国有矿山企业转让采矿权时,还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同意转让采矿权的批准文件。 (相关资料: 地方法规1篇) 第九条 转让国家出资勘查所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的,必须进行评估。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评估工作,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结果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确认...

《关于印发 《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规划纲要 ( ~年) 》的通知_百 ...》
答:国家出资形成的勘查成果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 《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转增国家资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置。如涉及矿山企业改制重组的,按照国家有关矿权转让的规定处置。 七、保障措施 1. 强化管理,确保项目获得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落实专项管理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 制订专项管理办法,健全完善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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