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宅两户如何确权宅基地
作者&投稿:后凤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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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宅基地的定义及使用规定
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且在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下建设住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建设,禁止超面积占用宅基地。
二、宅基地的申请与审批
农村村民如需使用宅基地,应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经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三、宅基地的超标与处置
对于历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和“一户多宅”等问题,应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分类认定和处理。农枝念村村民在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将不予批准。
四、法律依据
《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是关于农村村民申请使用宅基地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上述条目所述。
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且在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下建设住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建设,禁止超面积占用宅基地。
二、宅基地的申请与审批
农村村民如需使用宅基地,应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经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三、宅基地的超标与处置
对于历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和“一户多宅”等问题,应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分类认定和处理。农枝念村村民在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将不予批准。
四、法律依据
《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是关于农村村民申请使用宅基地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上述条目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