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制划拨土地处置
作者&投稿:费哈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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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业改制后,土地不应继续划拨使用。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企业改制进行资产处置时,要将土地资产扣除,只处置其它资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条 第一款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如果合同无特别约定,土地出让金应由买方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