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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评估的矿业权评估方法选取的依据 矿业权评估的主要依据有哪些

作者&投稿:喻眉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矿业权评估方法选取依据什么~

矿业权评估方法都是在资产评估的客观性、公正性基本原则下提出和实际应用的,从理论上讲,是矿业权交易双方容易理解和接受的,但是实际情况是,国内外实现的矿业权交易价格大部分远远低于其评估值,或是出现我国矿业权一级市场的溜标局面,甚至有的评估结果几乎完全失去了参考意义。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矿业权交易双方认识评价上的误差,但更主要的源于矿业权评估方法的不完善、不成熟以及参数的选择方面等还存在一些问题。当然,选择矿业权评估方法的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一、评估目的 矿业权评估目的是为矿业权交易或其他市场经济行为提供矿业权定价的参考意见或依据。同一矿业权因将发生的市场经济行为的不同,评估时选取参数的角度会有所不同,评估方法也往往不同,进而使评估价值也不相同。 二、评估对象 即矿业权的类型。不同类型和不同阶段的矿业权,适用不同的价值评估途径和方法。采矿权和勘查工作程度较高的探矿权应采用收益评估途径。 勘查程度较低的探矿权,因进行开发的技术和经济参数无法取得,不适合采用收益途径,只能采用成本途径进行评估。 对于在矿业权市场上进行交易的矿业权,评估的是资产的交换价格或公平市场价格,若市场上可以找到参照样本,且差异调整参数可搜集,则市场途径不失为一种简单有效的方法。 三、信息资料 矿业权评估所需要的信息资料包括:地质、矿产、矿山建设、开发方案、采选技术、财务、市场等。根据可得相关信息的数量和质量,评估人员要根据自己在矿产开发和评估等方面的经验和知识,对信息的可用性、可靠性、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等进行分析和评价,选择合理的评估途径和方法。在评估报告中要说明信息的来源,信息的质量,为什么选择这种评估途径和方法,说明可得信息与选择使用的评估途径是否匹配等。 四、法律规章 评估方法的选择还受有关法律规章的约束。《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采矿权评估可以选用的评估方法有可比销售法和贴现现金流量法等方法,探矿权评估可视地质勘查程度选用重置成本法、地质要素评序法、联合风险勘查协议法、贴现现金流量法和地勘加和法等方法。

  矿业权评估的依据主要有:行为依据、法律法规依据、产权依据、地质矿产信息依据和取价依据。
  (一)行为依据
  评估委托合同或评估委托书是评估的行为依据。矿业权评估要有起因,首先要有需求。需求者可以是矿业权人,也可以是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或其他的法人、自然人。他们可以为某个目的选择并委托中介组织为其进行矿业权评估。矿业权评估委托人与中介组织就评估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矿业权评估委托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力。评估委托书是单方面意思的表达。
  评估委托合同和评估委托书中应载明评估对象、评估目的、拐点坐标和面积、评估期限以及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
  (二)法律法规依据
  1.矿业管理法律法规
  矿业权评估必须以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为基本法律依据。这些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以及以这些法律法规为依据制订的规章等。
  2.财务制度
  国家对地勘单位、矿山企业等都制订有相应的财务制度。矿业权评估中如有涉及,应遵循有关的财务规则和规定。
  3.税费征收法律和政策
  矿业权评估过程中需要对矿业权人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缴纳的各种税费进行核算,核算的依据是国家有关矿山企业税费缴纳、减免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主要有资源税暂行条例、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所得税暂行条例、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等。
  4.环境保护的法律和政策
  矿业权评估应该考虑环境保护的投入,依据的主要法律和政策有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定等。
  5.规范评估行为的规定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等是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行为的规范。
  (三)产权依据
  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是矿业权人的权利凭证,是矿业权人委托评估和评估机构受托评估的产权依据。出让机关在出让矿业权前,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所划定的矿区范围依据文件也是评估机构受托评估的产权依据。
  (四)地质矿产信息依据
  地质报告和图件以及矿山开发技术经济资料等是对评估对象的描述性文件,是评估的地质矿产信息依据,是矿业权评估的核心资料。它们主要是反映评估范围矿产地及周围区域的勘探程度、区域地质、矿区地质、矿产资源赋存状况和特征、矿石质量、地质构造、开采技术条件、主矿产和共伴生矿产的资源或储量级别、数量和质量等地质信息的资料。
  (五)规范标准依据
  矿业权评估中涉及诸多规范和标准,如地质矿产勘查规范、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标准、矿山设计规范、矿山建设规范和经济评价标准等。任何规范和标准都是社会经济环境的产物,反映其产生时的经济政策、发展导向和技术经济水平。随着经济体制的改变和市场经济活动的实践,这些规范和标准都有不同程度的修改。矿业权评估中做分析、判断、评述和测算时,选用作为依据的规范和标准必须坚持符合“当前的和最新的”的评估原则,即要用评估基准日时现行的、有效的和最新版本的规范和标准。
  (六)取价依据
  矿业权评估中的价格参数是直接关系到评估结论和结果的关键性经济参数,是需要评估人员慎重对待的。取价依据可以是国家权威部门或机构正式发布的价格标准,也可以是来自于市场的价格信息。但除了已有明确规定之外,无论评估人员采用哪种取价依据,都需明确陈述理由、对市场价格信息的真伪、代表性和客观性等做出评价和评述。
  (七)其他依据
  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行业技术经济指标,以及市场信息资料等都是构成社会的经济环境和市场条件的重要因素。矿业权评估师应经常关注这些因素的变动情况,并在评估中作为经济环境和背景加以分析,为矿业权评估委托人提供丰富和有价值的评估结论和咨询意见。

矿业权评估方法都是在资产评估的客观性、公正性基本原则下提出和实际应用的,从理论上讲,是矿业权交易双方容易理解和接受的,但是实际情况是,国内外实现的矿业权交易价格大部分远远低于其评估值,或是出现我国矿业权一级市场的溜标局面,甚至有的评估结果几乎完全失去了参考意义。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矿业权交易双方认识评价上的误差,但更主要的源于矿业权评估方法的不完善、不成熟以及参数的选择方面等还存在一些问题。当然,选择矿业权评估方法的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即矿业权的类型。不同类型和不同阶段的矿业权,适用不同的价值评估途径和方法。采矿权和勘查工作程度较高的探矿权应采用收益评估途径。
勘查程度较低的探矿权,因进行开发的技术和经济参数无法取得,不适合采用收益途径,只能采用成本途径进行评估。
对于在矿业权市场上进行交易的矿业权,评估的是资产的交换价格或公平市场价格,若市场上可以找到参照样本,且差异调整参数可搜集,则市场途径不失为一种简单有效的方法。 评估方法的选择还受有关法律规章的约束。《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采矿权评估可以选用的评估方法有可比销售法和贴现现金流量法等方法,探矿权评估可视地质勘查程度选用重置成本法、地质要素评序法、联合风险勘查协议法、贴现现金流量法和地勘加和法等方法。
价值评估是一项动态化、市场化的社会活动,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客观存在的经济范畴。矿业权评估是选择适用的方法,根据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及经济社会环境条件,由专门机构和人员,依据国家规定和有关资料,根据特定目的,遵循适用的原则,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按照法定的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对某一时点的矿业权经济价值进行评定估算,用统一货币值反映其价值量的过程。在正常情况下,矿业权评估是其收益的评定估算,因此,矿业权评估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估的目的、评估对象、资源的自然条件、勘探开发经营情况、政府、市场变化等,进而选取适当的矿业权评估方法。
矿业权评估通常由两部分组成,即技术评估和经济评估。
技术评估的核心是资源储量、质量和勘查远景。
经济评估必须以技术评估为基础和前提,其核心是资源未来可产生的效益在现时的价值。
因此,评估不仅是正确判断矿产资源及其开发工程的技术课题,而且是一个将矿产资源置于多因素影响的市场经济中,判断究竟能产生多少收益的经济课题。
矿业权评估的另一个基本概念是将矿产资源,特别是矿山可采量的评估纳入资产价值的范畴。在用语上已经使用“矿产资产”(Mineral Assets)或“矿产财产”(Mineral property),在评估时沿用了《公司法》对资产评估和处置的原则。但评估时对公司财务账目上的资产值仅作参考,对之影响更大的是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价值。
因此,就评估方法学而论,目前在西方矿业界中有两种趋向,一种是经典的技术经济测算原则,也是基本的趋势,以折扣现金流量/净现值法为测算基本方法,用资源、工程和经济等综合参数测算资源未来可实现的效益在现时的价值;另一种是趋向强调评估的市场原则,认为评估也是一种市场行为,以现实的市场成交价来估价勘查地或矿产资源,如上市金矿公司目前的市场价值为基础计算出其所拥有的金矿资源单价,或以其他成交单价作为现时估价的基础。随着资本市场成为矿业投资的主渠道,这种趋势有所增强。



选择矿业权评估方法时,可以根据以下因素进行考虑和选择:

  • 矿产资源类型:不同类型的矿产资源可能需要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例如,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能源矿产等可能有不同的评估方法和指标。

  • 矿产资源规模和质量:矿产资源的规模和质量对评估方法的选择有影响。如果矿产资源规模庞大且质量较高,可以考虑使用资源评估模型和方法来评估其潜在价值。

  • 采矿权类型:不同类型的采矿权(如探矿权、采矿权、勘查权等)可能需要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根据矿业权的具体性质和权益范围,选择适用的评估方法。

  • 市场情况和需求:考虑矿业市场的需求和行情情况,选择与市场相符的评估方法。例如,如果市场对某种矿产资源的需求旺盛,可能需要采用市场比较法来评估其价值。

  • 技术和经验要求:不同的评估方法可能需要不同的技术和专业知识。评估人员的技术能力和经验水平也是选择评估方法的考虑因素之一。

  • 法律和监管要求:根据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和监管要求,选择符合规定的评估方法。确保评估过程和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可以选择适用于特定矿业权评估的合适方法和模型。在实际操作中,通常需要结合实地勘查数据、市场调研、行业分析等,采用综合的方法来进行矿业权评估,以尽可能准确地评估矿业权的价值。同时,也需要专业的评估机构或从业人员进行评估,以确保评估过程的客观性和可靠性。需要做评估请点头像咨询或联系 正联坤彊第三方评估咨询。



《矿业权评估矿业权评估方法选取的依据》
答:其次,评估对象类型影响评估方法。不同类型和阶段的矿业权适用不同的评估途径,采矿权可能采用销售比较法,而探矿权可能采用成本重置法或贴现现金流量法。信息资料的质量和可用性也是决定评估方法的重要依据。评估人员需要分析地质、财务等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选择最合适的评估途径。法律规章也...

《矿业权评估的矿业权评估方法选取的依据》
答:《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采矿权评估可以选用的评估方法有可比销售法和贴现现金流量法等方法,探矿权评估可视地质勘查程度选用重置成本法、地质要素评序法、联合风险勘查协议法、贴现现金流量法和地勘加和法等方法。价值评估是一项动态化、市场化的社会活动,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客观存...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矿业权评估方法的参数及选取》
答: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的考量因素主要包括一系列关键参数:资源储量、可开采量、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以及评估和计算年限等。这些参数的选择依据主要分为三类:技术与经济基础资料:包括地质勘查报告、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企业生产报表和财务数据,以及审计报告等。 技术规范和标准:例如...

《矿业权评估矿业权评估常用方法》
答:矿业权评估通常采用多种途径,如探矿权的折现现金流法、约当投资-折现现金流法、风险系数调整的现金流量法,以及采矿权的收益法、权益法。这些方法各有其理论基础和参数选择要求,但应用时可能出现评估结果差异较大的问题,因为不同矿床和矿山采用不同方法,有时造成不合理现象。为解决这一问题,修改方案...

《矿业权评估的矿业权评估常用方法》
答:矿业权评估方法《矿业权评估指南》收益途径矿业权评估方法包括探矿权评估的折现现金流法、约当投资-折现现金流法、折现现金流风险系数调整法以及采矿权的贴现现金流量法、收益法、收益权益法。由于评估方法理论以及对参数选择的要求不同,某些方法适用范围重叠,同一矿床、相邻矿山采用不同方法评估,评估结果差异很大,出现了...

《矿业权评估常用方法》
答:计算净现金流现值所用的折现率反映的是探矿权平均投资回报率,称探矿权折现率。探矿权评估价值反映的是该探矿权所创造的未来收益在现时应支付的价格。该方法的使用前提条件为评估对象具有独立的获利能力,并能被测算;评估对象未来的收益能用货币计量。主要适用于达到详查工作程度以上的矿业权评估。2....

《采矿权评估方法有哪些》
答: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是矿业权评估的三大类方法,具体包括重置成本法、贴现现金流量法、约当投资分成法、地质要素评序法、联合风险勘查协议法等。矿业权是资产,是一种经济资源。所谓资产,会计上定义为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并能为企业提供未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资产按存在的形态分为有形...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矿业权评估:》
答:计算方法涉及探矿权价值(Pa)的计算,采用现金流量法估算的基础价值(Wp)和矿产开发地质风险系数(R)的调整。评估所需的基础资料包括资源储量估算、地质勘查设计、矿山开发可行性研究报告等,以及相应的参数选择,如资源储量、生产规模等。在应用时,评估对象的勘查程度、资源处理方式以及地质风险系数的确定...

《我国采用哪种矿业权评估方法最好》
答:主要看评估目的来决定评估方法。收益途径与评估方法 一、收益途径 它是指通过估算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类评估方法。采用收益途径对矿业权进行评估,所确定的矿业权价值是为获得矿业权这个取得预期收益的权利所支付的货币总额。矿业权的评估价值与矿业权的效用和有用程序密切...

《市场法在矿业权评估中常用的具体评估方法有( )。》
答:【答案】:ABC 市场法常用的具体评估方法有:(1)可比销售法;(2)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评判法;(3)资源品级探矿权价值估算法。D、E属于成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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