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电子厂做了两个月工作,不想干了,写不写辞职书 我在一家电子厂工作,做了半个月,不适应想辞职,可是老板不给辞...
要先写离职申请,然后办理离职手续,试用期内不用担心时间问题,随时写随时走。办好手续了老板不给你结工资就违法了。
劳动者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满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劳动法规赋予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无法定事实下单方解除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履行期间,不需要特定的事实发生,不需要任何理由,劳动者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满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无需用人单位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劳动者运用该条规定需要注意三个方面:
一、提前预告
由于单方解除权使权利人可以仅凭自己的行为就可以使自己与他人之间的劳动关系消灭,由此可能造成相对人利益的损害。因而,对相对人的保护是十分重要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虽然规定,劳动者只要符合法定程序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特定的法定事实的发生。但是,也同时规定了需要提前3天(30天)通知用人单位,也就是说劳动者在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后还应继续工作至少3天(30天)。这样便于用人单位及时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保持劳动过程的连续性,减轻或者避免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3天(30天)未满,劳动者不得擅自离职,但用人单位可以提前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二、书面通知
劳动合同解除是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完毕之前,当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意味着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都具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应该采用慎重的方式,书面通知,就是慎重的体现。同时,书面预告也便于计算时间,交接工作,结算工资,有据可查,减少劳动纠纷。
实践中劳动者在运用此条法律规定中,常犯的一个错误是把“解除合同通知”,写成“辞工”、“辞职”申请,以致于自己的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维护。所谓“辞工”,“辞职”申请,就是不接受或者不再接受现在的工作或职务,请求离去。既然是请求,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同意。实际上是循《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单位要约,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三、有效送达
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必须有效送达。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应当一式两份,直接送达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其中一份由收件人签字作为送达依据保留。收件人收件不签字的,可以用影像记录送达情形。
解除合同通知也可以用邮政特快专递送达,快递送达,一定要在快递单上标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正常离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参考:
试用期辞职时需要提前3天,转正后的辞职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不管单位同不同意,到时你就可以离职;单位必须在办理离职手续后,一次付清工资。如果单位不给工资或不办退工手续就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打电话12333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免费)。
但前提是,你要证明你已经按劳动法的规定提前递交了书面辞职手续报告的证据。
如果你没按相关的规定辞职,因你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可以要求你赔偿损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三十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需要的。只要办理了入职手续,离职都需要写申请。
不写辞职书 怎么走
《...电子厂上班,我要辞职,除了试用期,正常上班2个月了,公司说是没满半年...》
答:建议你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向法院申请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