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户一宅政策细则 海南建房报建政策
限购:非海南户籍以家庭为单位只能在海南购买一套房产;限贷:银行停止放款,多数开发商不接受按揭,只能一次性或者分期。
禁止围填海,200米海岸线严格把控,一线海景项目将大幅度压缩,越来越少;永久停止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四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域开发商品房项目;特色小镇、美丽乡村不得批准新建商品住宅,圈地开发不在盛行;产权式酒店项目停止报建审批。
主体工程封顶后方可批准预售,开发商压力倍增,中小房企将难以生存;停止批准套型建筑面积低于100平米的商品住宅,小户型越来越少,在海南买房的门槛将会进一步提高。
实行商品住宅年度建设指导性计划管理、永久停止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开发新建外销房地产项目、海岸带可开发的一线土地、新批填海土地严禁用于开发商品住宅。
29日海南省出台关于房地产业的新政策,透露出海南房地产业将实现从“被动调控”到“主动调控”、从“遍地开花”到“生态优先”、从“粗放低质”到“优化结构”等三个转变。
两个暂停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实施“两个暂停”政策以来,海南省房地产去库存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商品住宅库存去化期总体已下降至合理区间。目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重点已从去库存为主转向调整优化结构,保持平稳健康发展,防止大起大落。
海南省住建厅厅长霍巨燃说,一方面,房地产业在一段时间内仍是海南重要的支柱产业,另一方面,海南需要调整经济结构逐步降低对房地产业的依赖。“此次意见的出台,海南对房地产的调控将实现‘被动调’到‘主动调’的转变。”
新政策短期更加重视需求侧管理,引导市场预期,中长期调整和优化房地产供给体系,实现市场动态平衡。
您好,下面是海南省农村建房报建政策及相关条件,参考下:
农房建设实行“一表两证”制度(即填报农村房屋建设规划报建申请表、颁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出具宅基地使用权属证明)。在村庄开发边界内拟使用原已确权登记发证的宅基地或空闲现状建设用地建房,应由建房户填写农村房屋建设规划报建申请表并附建房用地权属证明(农户有宅基地使用权证书的,提供宅基地使用权证书作为权属证明;没有宅基地使用权证书的,在符合村庄规划和符合多规合一建设用地范围内同时土地利用现状为集体建设用地的、满足“一户一宅”条件和宅基地面积符合规定标准的前提下,由村民小组出具同意建房用地意见书),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村委会经审核同意并公示,建房户可直接向乡镇政府申请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由村委会协助向乡镇政府申请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摘要】
海南建房报建政策【提问】
稍等片刻哦【回答】
今年什么时候才能报建?【提问】
您好,下面是海南省农村建房报建政策及相关条件,参考下:
农房建设实行“一表两证”制度(即填报农村房屋建设规划报建申请表、颁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出具宅基地使用权属证明)。在村庄开发边界内拟使用原已确权登记发证的宅基地或空闲现状建设用地建房,应由建房户填写农村房屋建设规划报建申请表并附建房用地权属证明(农户有宅基地使用权证书的,提供宅基地使用权证书作为权属证明;没有宅基地使用权证书的,在符合村庄规划和符合多规合一建设用地范围内同时土地利用现状为集体建设用地的、满足“一户一宅”条件和宅基地面积符合规定标准的前提下,由村民小组出具同意建房用地意见书),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村委会经审核同意并公示,建房户可直接向乡镇政府申请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由村委会协助向乡镇政府申请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回答】
那怎么听说还没有新政策还没开建【提问】
您好,以你们地区乡政府公布为准,部分地区时间不一致,略有差异,再耐心等待哦,会通知的,到时按流程报建就可以了!【回答】
意思说农村个人现在,可以报建吗?几月份才开建【提问】
这个要按流程走,先申请呢,具体时间待定哦!【回答】
之前听说六月份,现在又说听说八月份开建!【提问】
有咨询电话吗?【提问】
这个以你们当地公布的为准,可以去你们那的乡政府问问,上面有关于建房新消息的话会立即下发到你们乡政府的!【回答】
谢谢!老师【提问】
不客气哈应该的【回答】
法律分析:更好地指导全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近日,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出台《海南省农村土地征收试点办法》《海南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办法》《海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试点办法》,为市县规范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提供遵循和指引。其中《海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试点办法》对海南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的宅基地申请条件、宅基地审批、宅基地有偿使用、宅基地退出、宅基地流转等进行了细化。
法律依据:《海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试点办法》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划拨宅基地,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75平方米。并明确了申请取得宅基地的五种基本情形:
1,本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达到法定婚龄或者已依法登记结婚的立户条件且无宅基地的;
2,因土地征收、实施村庄规划或者村庄改造等拆迁、搬迁需要重新安排宅基地的;
3,经鉴定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宅基地不能使用的;
4,现有房屋鉴定为危房或者户人均占有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住房困难,需要拆除旧房、异地新建房屋,且同意退还现有宅基地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