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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一物数卖的顺序

作者&投稿:可砌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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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在一般动产多重买卖的情形下,以交付、付款、合同成立先后为合同履行顺序。在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特殊动产多重买卖情形中,交付是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登记是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对抗要件,应依照交付、登记、合同成立先后作为合同履行顺序;出现交付与登记冲突情形时,应以交付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二十八条 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动产一物数卖的顺序》
答:法律分析:在一般动产多重买卖的情形下,以交付、付款、合同成立先后为合同履行顺序。在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特殊动产多重买卖情形中,交付是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登记是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对抗要件,应依照交付、登记、合同成立先后作为合同履行顺序;出现交付与登记冲突情形时,应以交付为准。法律...

《一房数卖的履行顺序》
答:法律分析:出卖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个有效买卖合同时,一般应按照①已经受领交付、②先行支付价款、③合同依法成立在先的顺序来确定权利保护的顺位。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

《一房数卖效力顺序》
答:一房数卖效力顺序一般应按照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合法占有房屋以及合同履行情况、买卖合同成立先后等顺序确定权利保护顺位。一房多卖,又称房屋多重买卖,是指出卖人以同一房屋为标的物订立数个买卖合同,分别出售给数个买受人的行为。“一房多卖”中的“卖”如果取其狭义理解为最普通的买卖行为...

《普通动产一物数卖的履行顺序》
答:普通动产一物数卖的履行顺序:先行受领交付优先,均未受领交付,先行付款的优先,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按照合同成立先后顺序确定。作为普通动产的所有人,一物多卖,但是,最终只能和一个买家形成交易,必然会和其他买家产生纠纷,从而承担违约责任。一物多卖,很多时候是因为价格波动产生的利益驱...

《不动产一物数卖的履行顺序》
答:不动产多重买卖权利保护顺位的总体原则是:1.首先,依据是否登记,已经登记的合同顺位在先;2.其次,依据是否占有,已经占有的合同顺位在先;3.再次,依据是否支付,已经支付的合同顺位在先;4.最后,依据生效时间,生效在先的合同顺位在先。二、一房二卖如何判定确权顺序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一房多卖,不同买受人的权利保护顺位应当如何确定?》
答:法院观点:所有权人“一物数卖”且各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时,应着重考察比较各个合同的前期履行情况、履行程度等因素,依法确定不同买受人的权利保护顺位。在买卖合同标的物为房屋等不动产时,一般应按照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合法占有房屋以及合同履行情况、合同成立先后等顺序确定权利保护顺位,但恶意办理登记的买受人...

《一物数卖在民法典几条》
答:一物数卖是指以数量为标准出售货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物数卖在其第220条至第223条中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在民法典中,一物数卖是以数量为基础出售的货物,而非使用重量或者体积作为计算标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物数卖在其第220条至第223条中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

《物权具有平等性债权具有优先性》
答:第一,所有权优先于债权。此种情况常发生于一物数卖时。若买卖标的物为动产,卖方与数个买受人订立了出售该动产的买卖合同,如果数个买受人之一受让该动产的占有,则因标的物的交付而享有对该物的所有权,其所有权可对抗(优先)其他买受人的债权。在不动产交易中,如果出卖人将一物数卖,不动产已...

《不动产一物多卖的合同效力?》
答:签订买卖多分合同之后,所有权人自己可以选择任一人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没有顺序之分。不过此时可以面临着与其他合同签订人之间存在的违约,所有权人要承担违约责任的。《物权法》135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一房多卖是怎样造成的》
答:一房数卖,又名“一房二卖”,其字面含义为将同一房屋出售给多个买家,这个过程又可通俗地理解为在相同的时间跨度内,以同一栋住宅楼或商用物业等特定不动产为标的,与众多购买者先后签订房产销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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