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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对抗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作者&投稿:豆卢蚁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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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动产登记对抗效力的规定是。不动产的产权归属以不动产证上的登记为准,在没有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情况下,不动产的产权归属不发生法律效力,意思就是如果只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不到房管局办理房产登记,房子的产权还是归原产权人。

一、不动产登记对抗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职责是什么?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第二百一十三条 【登记机构不得从事的行为】登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

(二)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

(三)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

由此可见,不动产登记是非常重要的,在不动产转移的过程中虽然要签订不动产转让合同,但如果签了不动产转让合同以后没有办理不动产证,对受让方是非常不利的。



《不动产登记对抗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答:关于不动产登记对抗效力的规定是。不动产的产权归属以不动产证上的登记为准,在没有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情况下,不动产的产权归属不发生法律效力,意思就是如果只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不到房管局办理房产登记,房子的产权还是归原产权人。 一、不动产登记对抗效力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

《登记对抗的几种情形》
答:保留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租赁物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登记对抗,是指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以当事人的法律行为为生效的充分必要条件,是否登记不决定物权变动的效力;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主张和据此主张制定的法律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不动产抵押登记和动产抵押登记都是对抗第三人?》
答:法律分析对于不动产抵押登记,根据我国民法典第208、209条的规定,采债权形式主义,在意思表示真实、合同有效的前提下,不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不登记不发生物权变动;而对于动产抵押登记,我国采公示对抗主义,民法典明文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即未登记...

《法院判决确认的房屋或土地所有权能否对抗登记机关登记效力》
答:法院判决确认的房屋或土地所有权可以对抗登记机关登记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条 物权应当公示。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人是该不动产的权利人,动产的占有人是该动产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法律规定不经登记即可取得物权的,依照其规定。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

《登记对抗和登记生效区别》
答: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不动产物权登记对抗主义是什么》
答:不动产物权登记对抗主义是什么 所谓登记对抗主义,是指某些特殊动产,如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变动虽然不需要办理登记,但如果不登记,一旦发生纠纷,动产取得人的所有权就不能产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我国《物权法》第24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

《不动产登记后能否对抗善意第三人?》
答:是法官应当如何对待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的“真伪”问题,亦即规定作为证据的不动产登记簿的 “证据力”。不动产交易的善意第三人,因为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为公示方法,因此可以直接根据不动产登记 去保护,物权法赋予不动产登记“公信力”、“善意保护”的效力,就可以达到特殊保护不动产交易的善...

《不动产权利人不可对抗善意第三人吗》
答:第三百一十三条【善意取得的动产上原有权利的消灭】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是,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二、民法典中不动产权证权利人如何确定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物权以登记为准,不动产登记于不动产登记簿中,并且发给权利人产权证书。所以...

《登记对抗的几种情形》
答:登记对抗的几种情形有: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3、处分不动产物权,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

《登记生效和登记对抗的区别?》
答:区别:登记生效是指这一物权在依法登记后才发生转移。也就是说你处分合同生效后,需具备法定的登记要件才发生物权变动。未登记的合同物权不发生转移。登记对抗则是指这一物权在转让合同生效后就发生转移,但是,基于对登记的公示性,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两种制度的最大区别就在于物权何时发生转移,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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