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多久可以拿到退工单和劳动手册 辞职后,多久能拿到劳动手册和退工单?
提出离职后,劳动手册和退工单多久可以拿到,有法律规定。
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还交接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结清和退还。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不退,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否则可以去劳动局申诉或者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因此,依法办理离职手续很重要,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与单位明确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十五天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公司帮你办理社保停保需要时间,不过法定也是要十五天内完成的。你告诉你之前的老板,如果十五天内没办理完,影响你的继续就业,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离职十五日内后可以拿到退工单和劳动手册。
1,实际工作中,在办理离职手续的当天,单位会按退工单、劳动手册交给职工。
2,在法律规定上,单位最晚应该在职工离职15天内办理职工档案、社保等关系的转移工作。
3,可以参考《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扩展资料:
案例
2002年1月,大学毕业的胡小姐与上海某染料化工有限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又续签了3年。之后公司为胡小姐办理了人才引进和落户手续,双方将劳动合同延长至5年,即2003年1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
2005年6月30日,因胡小姐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双方发生纠纷。2005年8月2日,胡小姐向上海市普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退工手续。
公司提出反诉称,公司曾为胡小姐提供培训,申报了上海户口,办理了社会保障等福利,并指出胡小姐的行为是无故旷工。双方最终在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达成了调解协议。
事后,公司在给胡小姐开具的退工单上写上了“劳动合同被无端终止,按普陀区劳动仲裁调解书办理”,并在胡小姐的劳动手册上也写了“关于胡某解除劳动合同,2003年1月1日,胡小姐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该公司为其办理户口迁移上海手续。
2005年8月,胡小姐突然离开公司……”等内容,胡小姐震惊之余,再次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要求单位撤销在退工单和劳动手册上的不实记录。
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人要求撤销退工证明及相关退工手续和档案上所写的“劳动合同被无端终止”等用词的请求不属于受理范围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胡小姐不服,遂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该公司撤销在其劳动手册和退工单上的不实记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退工单
1,实际工作中,在办理离职手续的当天,单位会按退工单、劳动手册交给职工
2,在法律规定上,单位最晚应该在职工离职15天内办理职工档案、社保等关系的转移工作
3,可以参考《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十五天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公司帮你办理社保停保需要时间,不过法定也是要十五天内完成的。你告诉你之前的老板,如果十五天内没办理完,影响你的继续就业,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认为来说二十天左右可以拿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