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上班三个月没'签劳动合同,没交社保离职了怎样处理? 我在工厂上班三个月,未签劳动合同,也没买社保,能马上辞职吗,...
劳动者上班三个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交社保,劳动者离职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2个月双倍工资和补缴社保。用人单位拒绝,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可以辞职,并要求双倍工资的补偿金。建议优先进行协商缴纳社保,如果协商解决不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缴纳社会保险”,司法实践中一般理解为足额,如果公司已经缴了,只是没有足额缴纳,不应看做是未缴纳社会保险,补缴即可。所以员工不能拥有单方解除权(也就是不写辞职报告,说走就走的权利),也就不能享有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甚至还要因此对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可以去当地的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给付双倍工资。并且支付购买社保。当然,你可能需要准备好相关的一个证据。例如每个月的。你让他转账证明。上下班的打卡记录。工作服装工作证明。等等,可以证明你和公司之间是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劳动者上班三个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交社保,劳动者离职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2个月双倍工资和补缴社保。用人单位拒绝,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在工厂上班,三个月没签劳动合同,没交社保,离职以后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让工厂赔偿你的损失
这种情况只能自认倒霉,上班三个月没签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错,自己离职是没有任何补偿的,如果签了劳动合同自己离职也没有补偿的。
《工厂三个月试用期,到期了不转正真的会解除劳动合同吗?》
答:如果弓藏的试用期是三个月,到了三个月以后还没有给你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肯定是不想跟你续签了,想给你解出了个活动了。
《在工厂上班公司规定三个月试用期没到期辞职厂里扣意外险是违法吗...》
答:公司规定三个月试用期,你不到三个月就辞职,是你违约了,厂里扣你的意外险不违法。
《去工厂上班三个月不花钱能存多少钱?》
答:这个就取决于你的工资了,工厂上班,三个月,不花钱。每个月一般应该可以存3000~4000,三个月差不多可以有一万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