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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包干可以核减吗

作者&投稿:曹窦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总价包干合同,按合同中约定的合同价款结算。
总价合同是指根据合同规定的工程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业主应付给承包商的款额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明确的总价。总价合同也称作总价包干合同,即根据施工招标时的要求和条件,当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不发生变化时,业主付给承包商的价款总额就不发生变化。
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
1、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
2、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
3、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
4、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有充足的时间详细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定施工计划;
5、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批准。
变动总价合同又称为可调总价合同,合同价格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按照时价进行计算,得到包括全部工程任务和内容的暂定合同价格。它是一种相对固定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等原因而使所使用的工、料成本增加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整。当然,一般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和其他工程条件变化所引起的费用变化也可以进行调整。因此,通货膨胀等不可预见因素的风险由业主承担,对承包商而言,其风险相对较小,但对业主而言,不利于其进行投资控制,突破投资的风险就增大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总价包干可以核减吗》
答:总价包干不可以随意核减。依照合同看双方是否对此有相关的约定和处理方法,总价包干合同,对于工程量风险均有约定,如没有涉及,就要和对方协商解决,不能没有经过协商就擅自核减。总价包干合同也称作总价合同,总价包干是指根据合同规定的工程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业主应付给承包商的款额是一个规定的金额,...

《总价包干可以核减吗》
答:法律分析:这个要依据合同。参照合同,看双方是否对此有相关的约定和处理方法。一般的总价包干合同,对于工程量风险均有约定。如果没有涉及,就要和对方协商解决,不能没有经过协商,擅自核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

《总价包干合同结算时需要核量吗》
答:法律分析:这种总价包干合同结算的思路是没有施工的工作内容核减,增加的工作内容核增,单价应该执行投标单价,投标单价没有,重新组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

《电力工程总价包干缺项会核减吗?》
答:电力工程总价包干缺项不会核减。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总价包干合同,对于工程量风险均有约定,没有涉及,就要和对方协商解决,不能没有经过协商,擅自核减。总价包干是指建设单位或者总包单位在发标是提供给投标单位施工图纸和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范围内依据施工图纸进行预算和报价。

《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时是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减?》
答:这种情况下核减是不可合理的。如果缺少综合单价里面部分定额工程量,属于工程不完全合格。参照合同做出核减处理是符合事实情况的。具体还有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参照合同协商。法律分析这个应该看合同的,因为建筑工程中不顾是什么原由导致的工程量减少或者增加,只要最终竣工验收合格,就证明工程是合格的,需要一...

《总价包干可以核减吗》
答:总价合同也称作总价包干合同,即根据施工招标时的要求和条件,当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不发生变化时,业主付给承包商的价款总额就不发生变化。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1、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2、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3...

《我有一工程以总价包干现已经竣工、业主方面不讲理、在审计中到处扣钱...》
答:你说的扣钱应该是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或是造价审核中的扣减项,这是审计机构根据实际工程量和造价标准进行的核减工作,不是乱扣的,每一项扣减都需要列示理由、依据和扣减金额。如果你认为扣减的不合理,可以拿出依据与审计机构沟通,如果对方无理由或依据不充分,可以向法院起诉。

《...但是审计将综合单价里面的部分定额工程量核减是否合理》
答:前者综合单价项目里,国家对某个单项有变化事可以调整、而后者虽然也包括这些项目,都是合同的结算方式已经注明“包干的结算”字样,意味着包死、不再调整。2、风险不同:综合单价里会考虑一部分风险费用,就是为了不再做调整设置的。但在实施中还是要看实际情况,主要是看业主和承包单位的博弈。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与审计不同》
答:对于合同为总价包干模式而言,结算时要弄清包干的内容具体有哪些,是否都按合同约定全部完成,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尤其是装修部分一定要到现场进行踏堪及实地测量与统计,对于未完成的项目一定要给予核减,核减项目不只是核减直接费,以直接费为基数按费率计算的间接费、税金等也应同比例核减。 对于合同为综合单价包干模式的工程...

《分别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一方或多方的角度论述施工合同管 ...》
答:但固定总价合同的工程项目往往给工程结算工作带来麻烦与困惑,因为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正常情况下固定总价合同一经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即便是出现建设期材料价格变动、工程量高估冒算等问题,在上程结算工作中也不能核减造价。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1月1日起颁布施行法释[2004]14号《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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