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会计报表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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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合并会计报表是母公司在汇总其企业集团经营和财务状况的重要工具,包括境内外所有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合并范围不仅限于持股50%以上的子公司,还包括能够实质上控制财务和经营的子公司,但剔除已停业、破产或待售的单位。
合并报表的编制内容涵盖了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数据为依据。母公司将子公司报表调整至同一会计期间,并要求子公司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保持一致,差异较大的需进行调整。权益法下,母公司根据子公司损益调整长期投资,子公司利润将减少母公司长期投资。
合并报表中,投资科目按特定规则处理,如境外子公司报表需折算为母币。抵销规则涉及权益性资本投资、内部交易如存货和固定资产的处理,以及少数股东权益和未分配利润的列示。例如,内部销售产生的利润会抵销年初未分配利润,固定资产交易中的折旧抵销相应成本和利润。
合并损益表抵销内部交易影响,少数股东权益单独列示,全资子公司与非全资子公司间的利润分配也会有所抵消。财务状况变动表则反映少数股东权益变动对流动资金的影响。报表附注会详细说明子公司概况、会计政策差异处理等。
最后,合并会计报表格式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分配表和财务状况变动表,提供全面的集团财务状况视图。
扩展资料
简称合并报表,亦称合并财务报表,指用以综合反映以产权纽带关系而构成的企业集团某一期间或地点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流转情况的会计报表。主要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损益表(或称合并利润表)、合并利润分配表、合并现金流量表(或称合并利润表)、合并利润分配表、合并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
《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是否有效》
答:有效。合并会计报表在财政部关于印发《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通知在1995.02.09由财政部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