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责任田能出卖变为建设用地吗承包田给私人买去搞厂房,镇村队干部做主,这对吗? 劳动法相关法律
喂!第一个回答的!你懂啊个头!人家问劳动法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本条中的“劳动制度”,此处作广义理解,不仅仅指用人制度,还包括就业、工资分配、、职业培训、卫生等制度。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本条第一款中的“企业”是指从事产品生产、流通或服务性活动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经济单位,包括各种所有制类型的企业,如工厂、农场、公司等。 本条第二款所指劳动法对劳动者的适用范围,包括三个方面: ①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工勤人员; ②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非工勤人员; ③其他通过劳动合同(包括聘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本法的适用范围除了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业劳动者、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本条中的“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从用人单位得到的全部工资收入。 本条中“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是指劳动者依法享有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加职工民主管理权利,参加社会义务劳动的权利,参加劳动竞赛的权利,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从事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的权利,依法解除劳动者合同的权利,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拒绝执行的权利,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得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等。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本条中“依法”应当作广义理解,指所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民族自治地方,还要依据该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关于劳动方面的行政规章。 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本条中的“调节社会收入”是指国家通过宏观调控措施调节全社会收入的总量以及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单位、不同人员之间的收入关系,其目的是使全社会个人收入总量在国民收入中保持合理的比重,保证社会公平,促进社会进行。 第六条 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第七条 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本条中的“依法”具体指我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 第八条 本条中的“依照该法律规定”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务中外合作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等。其中“通过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参与民主管理”,主要适用于国有企业:“其他形式”指通过工会或推举代表;“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主要适用于非国有企业。 第九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 本条第一款,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的地位和职责。第二款明确了县级以上各级地方领导的地位和职责。 本条中的“劳动工作”包括劳动就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时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议处理、劳动监督检查以及依照法律责任追究违法后果等,与国务院批准的劳动部“三定”方案是一致的。 第十条 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 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本条中的“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依法从事某种有报酬或劳动收入的社会活动。 本条第二款指的法律、行政法规有《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全民所有近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个体商房管理条例》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等。 本条第三款规定中的“组织就业”是指通过兴办各种类型的经济组织实现就业。国家对这类经济组织实行在资金、货源、场地、原辅材料、税收等方面给予支持和照顾的政策。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
如用人单位没有以书面形式将《赏罚通知》告知劳动者,或者不能提供《赏罚通知》已送达予劳动者的证据,不能以《赏罚通知》的约定对员工作出处罚,且用人单位并非执法部门,不存在处罚的概念。只能说劳动者的某些行为触及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且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依此向劳动者追讨赔偿。
对于用人单位不合理的规章制度或赏罚条款,劳动者可循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的方式追讨违法扣除的罚款,另可追讨经济补偿。
镇村干部擅自做主出让耕地为建设用地,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没收违法所得,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第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经批准,镇、村、队干部擅自将农民的承包地变卖他人用于厂房建设的,属于违法行为。
农村集体土地出让,须经集体村民表决同意授权后,村委会才有权代理转让集体土地。用于建设用地的,须报请国土局批准,才能转让。否则,属非法出让土地!★可向国土部门投诉举报其违法行为!
《责任田被别人租了,现在盖上房子了能确权不动产吗?》
答:责任田不是建设用地,不能确权为不动产。而且在责任填上盖上房子,违反了国家求地政策,是违章建筑,应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