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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责任田村委会有权收回吗

作者&投稿:佼便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农村责任田村委会无权收回,除了以下几种情形:
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2、土地使用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并且依照第一种情形的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除此之外,即使村委会以其中的某一种情形为由提出收回使用权人土地的,也要先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也就是说,村委会无权主观武断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拆房腾退土地,即使是依法收回集体土地,也须根据法律规定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八条
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条
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保护土地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有权。村委会有权收回村集体土地。对集体土地使用权进行出租是农村集体增加收入的重要途径,而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是有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使用人可以续租,村集体也可以回收。村委会是接到上一级组织通知下来的任务才进行回收集体土地,要回收集体土地就要按照规定做好有关的手续后才能进行回收,否则就会引起矛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责任田村委有权收回吗》
答:农村责任田村委会无权收回,除了以下几种情形: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并且依照第一种情形的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除此之外,即使村委会以其中的某一种情形...

《土地责任田承包死亡 ,村委会是否收回.父亲和母亲一个农村户口。父亲过世...》
答:1、村委会不能收回承包地。2、是因为土地承包责任制的原则是包干到户。《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关于妇女丧偶情况,《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有明确的条文:“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

《村委会有权强收村民责任田搞集体耕种吗?》
答:村委会是没有权利强收村民责任田搞集体耕种的啊!

《户口未“绝户”,这种情况,村委会是否可以收回我家的土地责任田?》
答:户口未“绝户”,这种情况,村委会是可以收回的土地责任田 一、村民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村委会可以收回承包地。虽然《农村土地承包法》对村民弃耕抛荒情形下,承包地如何处理未作出明确规定,但在《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中规定了承包方的三种法定义务,其中第(三)项义务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

《生产队可以收回责任田变卖他人建房吗?》
答:如未到期,村委会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责任田的使用权由去世老人的财产继承人拥有至承包合同到期后再重新分配。我们村上有好多人都将自家责任田卖与他人建房了,现在我也想将自家责任田卖与他人建房,但不是本村的行吗? 不可以,责任田是属于集体土地,我过法律规定不允许买卖集体土地 ...

《...责任田,地被生产队收回了,现又把户口迁回来,还有没有权力收回...》
答:”农村户口迁出后,责任田,地被生产队收回了,现又把户口迁回来,还有没有权力收回自己原来的责任田,地“ woyaonuli8 | 浏览687 次 |举报 我有更好的答案推荐于2017-12-16 15:52:47 最佳答案 你没有收回的权力,只有向村委会申请经过村民小组同意,给你划拨机动地,如果村里没有机动地,就没有办法得到土地了,只...

《...的责任田退役后因户口变迁,没有工作的情况下村委会有权收回吗...》
答:应该是可以的

《村委会有无权力收回村民的责任田》
答:根据乡镇企业法的规定是可以收回的,,你这是什么意思? 就是说你家的土地本来是5个人的,然后有一个人进城了,变成了城市户口,然后村委会以户口迁出为由,收回当初的5人土地的5分之1? 你们4个现在是否还在使用当初的土地? 土地的面积缩减了被? 是这个意思吗?

《五保户死后他有老伴村委会能收回房屋责任田吗?》
答:他是五保户户,他老伴也应当是五保户,村委会应当在他老伴死后将他的房屋和责任田一并收回。

《人下世了,土地确权证上还有土地,但现在村委会把地收回去了这合法吗?》
答:看具体情况了!一般来讲农村土地确权有30年期限,也就是说在30年内自家责任田村委无权收回,即使本人去世土地也由家属继承耕种!本文中收回肯定不妥,当然如果是承包集体的土地则另据政策,总之一切以确权证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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