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有没有规定签订一年的合同就必须开满12个月的工资,急。 员工在职工作未满一年,还未签订劳务合同的,员工离职后可以向之...
作者&投稿:厍明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劳动合同法规定,没签合同,超过一年如何处理?~
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出现法定的情况,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没有付出劳动,更没有理由获得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你好:一年就是12个月啊,他应该给你开工资。你的工资是按月发还是按天发?按天发的话,不发工资起码也有最低保障啊!
有帮助了采纳一下。谢谢
无此规定,未实际付出劳动,一般不支付工资。具体个案需根据案情分析。
这是没有规定的。但至少可以拿最低工资
跟公司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公司第十二个月没给开资。我但是由于公司原因,第十二个月没有工作。如果你有确实的证据证明是由于公司的原因,你第十二个月没有工作(但你按公司正常作息时间去公司上班的),那么公司也应支付给你第十二个月的工资的。如果是你个人原因,那公司可以按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的。
还有,在你的劳动合同到期时,如果公司书面通知你不跟你续签劳动合同,则公司还应支付你一个月的补偿金(除非公司在你劳动合同到期前的一个月书面通知你:你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再续签)。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招聘劳动者,与之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第十四条规定: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拓展资料: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1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 从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一个月至一年以内,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的赔偿金。
3你作为劳动者可以这么向用人单位主张。但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不会乖乖就范,觉得我已经给了你工资了。
4所以你需要带上打卡记录,服从领导管理的证据工作成果证明你们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去申请仲裁,认定之后,二倍工资的赔偿金才会获得支持。
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出现法定的情况,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没有付出劳动,更没有理由获得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你好:一年就是12个月啊,他应该给你开工资。你的工资是按月发还是按天发?按天发的话,不发工资起码也有最低保障啊!
有帮助了采纳一下。谢谢
无此规定,未实际付出劳动,一般不支付工资。具体个案需根据案情分析。
这是没有规定的。但至少可以拿最低工资
跟公司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公司第十二个月没给开资。我但是由于公司原因,第十二个月没有工作。如果你有确实的证据证明是由于公司的原因,你第十二个月没有工作(但你按公司正常作息时间去公司上班的),那么公司也应支付给你第十二个月的工资的。如果是你个人原因,那公司可以按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的。
还有,在你的劳动合同到期时,如果公司书面通知你不跟你续签劳动合同,则公司还应支付你一个月的补偿金(除非公司在你劳动合同到期前的一个月书面通知你:你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再续签)。